simonni wrote:
對於我們領死薪水辛苦...(恕刪)
100萬就是暴利 根據你的邏輯 所以建商賺超過100萬就不符合你的標準!
我不能說你錯 我只能說你很可愛!
還有喔 建商是沒辦法分1坪換1坪 加10個車位 因為他不是住戶 這點要搞清楚
如果照你的說法 也不是不行 那你們住戶就一人拿個幾百萬出來跟建商70% 30%分工程款 這樣也不錯!
還是老話一句
就是嫌分的不夠多咩!
建議從現在開始拒絕與建商溝通 樓上樓下綁一起
自辦都更8億大餅等著你賺 但我是覺得你到時候賺100萬就好了 其他的記得分給原住戶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