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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聞風喪膽的暴利稅15%,是指成交2000萬課300萬的意思嗎?

誰有MRT旁公寓1F/2F, 來PM........

orestachen wrote:
現在是自住客可以進場...(恕刪)
ddcatt wrote:
戶籍遷出遷入記錄都登...(恕刪)

沒錯,這法案若真的施行,交易稅應該是申請成自用住宅滿兩年者免徵,滿一年者課10%,未滿一年者課15%。
這法案再補一槍

業外投資所得稅課徵~
所得稅成本大幅增加~

你炒房~增加政府稅收


將買賣金額公開揭露~

投資客的成本被公開揭露

真的想要買房子住的自住戶也知道投資客賺多少~

沒有過度炒作的空間

能借的人頭~不敢亂借

可用的人頭~開始開高價借給你借~毛利降低~投資客變賺薄利~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27/4/2n4iq.html

差不多這次房市的多頭就結束了


當然我相信還有很多很有實力很有頭腦的大咖會有破解方式的~

就如大陸的宏觀調控時~還是有人有辦法跟實力能夠自由買賣房地產~






我只能說,拍拍手,非常贊成

我是薪水族,賺的錢是一小時一小時辛苦賺進來的

不管景氣好多賺點、景氣差少賺點,錢通通都是進建商/投機客的口袋

錢從來不會因為你努力而多存一點

因為那些投機客算你口袋裡的錢 算得得比你還精,多賺想成家? 通通掏出來給我!




除了政客以外,從來沒看賺這麼爽的,課死他們吧!



一個只想有一個家的人的心聲...
1000萬的15%,150萬可以讓你在大台北租到非常好的房子了


一個月抓2萬也可租到5年以上(大台北很多地方都非常容易租的)

幹嘛送給投資客,聰明一點的投客,現在可能都殺出來了

先殺再說,動作晚上一步,自己變成老鼠就好玩了

只怕是紙上談兵,放風聲測一下風向球而已,法案到立院會不會過,還是未知數....一切還是以選票為考量...
D700+5D2+K100D+NEX5+一堆"破銅爛鏡"
投資客用兩年的時間
跟自用的一般民眾賭15%

那我們可不可以把時間延長
延長到四五年
那這樣勝算不就更大

房子是蓋來住的
不是蓋來炒的

旁邊的房子賣出價錢低
投資客能撐出多高的房價
我不太相信
你沒有房嗎?

wayne111 wrote:
1000萬的15%,...(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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