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萬…算了一千五百萬好了,假設看上的是一千五的房子,那簽個買賣約,付個訂,三個月後再來作賣買,這辦法還真不錯……
訂金是多少呀?三、五萬。算了吧,賣家在三個月內有人出1550萬,就"轉約了,退你六萬十萬也不心庝,庝的是買家沒房子買了。收個五十萬吧…賣家不太會轉賣,但要是三個月內房子出現大、小問題(破損、漏水、被潑漆……等等)算誰的呀?買家不想買了,賣家就吃你訂金。可以呀,契約再寫清楚一些不就搞定了……(最好寫的出來)
許多事情,沒作過,聽"人家"說的,最後出問題了,要想想自已可不可以承擔。不行也不想的話,就照程序來……或是一次兩次後有經驗了,再買房子時就可以"偷吃步"。但第一次就算了啦……
使用者付費這個觀念您懂嗎?
如果想省仲介費,幹嘛要跟仲介看房子?
屋主自售的房子那麼多,偏偏要跟仲介看到滿意的再自己跟屋主買,
那屋主也是,自己給仲介賣,然後仲介帶人來談價錢,就想過河拆橋閃仲介費
版大換個角度想,
現在這個時機賣房子,屋主很少不賺錢的,只是賺多賺少,
他為什麼不要少賺一點讓辛苦帶看的仲介人員也有飯吃?
我自己買房子的時候,仲介的小姐帶我看了快半年才看到滿意的
我只有假日才可看屋,所以不管大太陽還是下大雨都帶我們看一間又一間房子
終於看到喜歡的話談價錢談了快一個禮拜
我覺得他們要成交沒有很簡單
如果每個人都像那個屋主一樣要服務卻不要付費
就像我們去上班,做到老闆要發薪水時他就叫你走路一毛錢都不付是一樣的道理
你是員工的話你怎麼想?
一句話
那屋主的行為實在太可恥了
如果想省仲价費就自己找自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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