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nnng wrote:版主的態度極需要檢討...(恕刪) 你又知道我都不理仲介了...我連要求看議價書,都不給看..還說看什麼議價書,要賣就簽,不賣就違約,要什麼議價書,要的話我可以現在簽一張給你.
leeman wrote:寄了存証信(含議價書)給我,要求我在他指定的時間出來簽約,不然就是違約 仲介寄存證信函的用意不是恐嚇你,而是保障他自己的權益,證明他是合約委託期限內(有日期為證),就已經完成屋主的委託承售價格,以免委託賣方過了合約期限後耍賴不認帳。
承攬委託契約內 專約或是一般契約最主要是用來排除其他仲介承攬仲介的分別如果是一般契約你還可以說已經先賣給別人了!專約就...如果你在合約內寫了底價,而仲介也招攬到買家願意以底價以上的價格買入!如果你不要賣!仲介會給你存證信函,要的是日期,用書面通知你在委託日期內合約生效!現在仲介合約到期與否不會改變前項事實如果仲介給的存證信函的日期內,是在合約有效期限 (不一定是委託時間 有些會比較長一點點)不用想其他的理由,有沒有議價書都一樣,你肯定輸!輸,也不是非要賣不可只要照合約給付 仲介的佣金跟買主的 賠償金 就可以!
leeman wrote:我連要求看議價書,都不給看.. 你連到現場簽約都不肯怎知道人家騙你我不相信每個買家買房子都一定會下斡旋才買的到 沒這回事這個版是怎麼了?合約簽假的啊? 自己簽名都可以不算數了嚴以律人寬以待己請看看自己簽了什麼東西再來吵說人家匡你自己寫的都不算數了一句"不知道"要推卸責任我真的大開眼界了!有沒有議價書不是成不成交的必要條件請搞清楚!
1.那是不是所有的人不承認合約內容的時後都可以用這招?(我只是提醒樓主是否有此情況之發生)2.我只是要把房子賣給單純有需要的買方,我又不是做外銷生意,今天樓主的疑慮以及不爽,就該給用這手法仲介得逞嗎?3.本人的確少見多怪你老兄見多識廣4.你做過多次買方?你做過多次買方?應該還沒賣過房子吧...買房子這麼爽快的人也許是財大氣粗 什麼都不看 只相信仲介說多少就多少,隨手一掏現金支票一寫,沒人敢不賣房子給你....是這樣嗎?那就請繼續下次如有人再因這樣而損失那也只能說活該!
我的看法是仲介有很多黑幕很多是房仲老闆兼投資客疑點一,專任約,很少帶看.表示兩種情形,一個是你出價太高 仲介懶的帶看 一個是出價低於水平 但是不夠低 投資客想再砍一刀以後再吃的你的貨本案件 我覺得是第二種情形因為他再等降價,樓主不降價,可能最後一刻決定吃你的貨其實 樓主可能可以告 仲介 背信與詐欺,但是你要有證據,這點 你可以去查買家是誰 如果你發現 他是老闆的親戚或女友 你就可以告了刑事339,341+附帶民事184賠償100萬資料來源:與投資客共事過
william.tsai007 wrote:我的看法是仲介有很多...(恕刪) 不解 這跟詐欺與準詐欺有何牽連是仲介用詐術騙屋主簽專任約適用詐欺罪還是仲介趁屋主精神障礙、心智缺陷騙屋主賣屋煩請解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