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ire1981 wrote:
.買不起北市,買北縣、桃縣總行吧
買不起新成屋,買中古屋不行?買公寓不行?
住不起30坪,我住20坪總行吧....
我和老公薪水約八萬,買22坪公寓安身,房貸一萬六
沒買房子前,連續5年去巴里島渡假(7~11萬/趟)
買房子後...就低調點....國內旅遊或是港澳也不錯XD
..(恕刪)
這位大姐說的實在,多少錢,做多少事

sunny桑妮 wrote:
我娘家一直是租屋族,...(恕刪)
sporemartin wrote:
但是買房的人若在二十.但是買房的人若在二十年房貸付清後改成租房,他的生活反而比之前租的人清鬆。最簡單的例子是,把自己的房子出租,用收到租金去住其他的房子,有可能租金不但是別人付的,搞不好每月還有多的零用金可以花。
買房最大的差別除了資產累積,還有居家規劃;自有者可以把房子改成自己想要的形式,更符合自身的生活習慣。(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