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路過看到,以我在相關業界的經驗,提供以下看法:
1.首先,既然房子有建商在談拆建,無論最後是否能實現,就先聽聽大家的建議→降低裝潢費用
2.『大樓管委會似乎跟建商談改建』←這句話有問題, 「管委會」只能協助訊息傳遞, 「談」的對象是 持分土地所有權人 及 房屋權狀所有權人
3.請先搞清楚一件事: 建商談的是「合建」or「都更」,聽您的描述像是半吊子的「都更」←就是最近台北炒得很夯的「都市更新」
4.若是談「都市更新」→請樓主先研究「都市更新條例」(尤其是第22條以後的部分) www.cpami.gov.tw/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10&Itemid=95
5.『建商……… 反正兩年半以後就一定會拆』←少聽他們唬爛, 目前建商已申請實施都市更新計劃並通過的案件,只有極少數真的拆建了
6.『如果所有住戶都同意, 只剩小弟家裡不同意, 建商是否有權力強制拆除(依照法規)』←建商沒權力,被動受託的台北市政府才有….請參考「都市更新條例」↑(sorry!忘了第幾條),但至今沒發生過(長官及拆除大隊,沒人甘願淌混水),就算爾後真發生了,您應有的更新權利變換也不變
7.『建商擺明不想做任何補償, 還有威脅說我門不同意, 就把我門家拆了門口留一小塊空地就是我門家的面積!!! 這有可能嗎???』』←純威脅恐嚇,少聽他們唬爛……….申請實施都市更新計劃,有許多繁複流程規定,包括說明會、公聽會、 公開展覽、主管機關審議,他們真敢如此,您合理提出異議,保證這個案子吃不完兜著走
8.『補充一下, 小弟家整排都是7f電梯大樓(大概有4棟一樣大小並排但只有小弟家要拆, 邊間的兩戶)』←只拆局部?,很奇怪,所以我前面說像是「半吊子的都更」,主管機關審議時很難通過, 政府希望的更新單元是「完整的街廓」,除非有不參與的切結書,或數次說明會、公聽會協調不成的公開會議記錄,但……...耗時可知!
9.『小弟真得很願意談, 大家都讓步真的可以雙贏』←心態正確,畢竟都市更新與居住環境改善,是正確的方向,不要成為難搞的釘子戶
10.『可是現階段建商完全忽是小弟感受, 才想問各位大大解決方式』←只能大家繼續協調……….而且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等到建商辦理說明會、公聽會時,您就可以知道其他人的狀況與態度了,
11.『今天才聽說有人被開槍斃掉, 就是因為釘子戶』←那是因為太離譜,太過份了,得了便宜還賣乖!.........因此案件,2008年政府才會修「都市更新條例」,付予公權力最後介入協助、強制的法源
12.…………………SORRY! 不多說了!想去睡了………
總之……. 建商要申請實施都市更新計劃,門檻不高
建商要通過計劃, 門檻就多了,
到通過的計劃能實施,步驟就多了,曠日廢時 → → → → ↓..
兩年半……….高等資優生(少數)
四年之內………優等生(少數)
四年以上、不知何年何月、遙遙無期…………多數..
RS~動感臘腸 wrote:
第一, 小弟房子要自...(恕刪)
承蒙版主賞識對我先前的留言一一回應,
該怎麼說呢?想獨善其身最好方式就是選住獨棟透天舍,不然無論居住在公寓、華廈及大樓社區,都要依公寓大樓管理條例及住戶規約規定。
也許大大你會認為花得起460萬裝潢來享受自己的生活無可厚非,別人無權利來干涉與剝奪才對,但是可別忘了,他人也何嘗不是為自己權力來爭取呢?
別說大樓的大門醜舊或是社區的管理方式與你毫無關係,只要自己的皇宮(打比喻)舒適就好,可曾想過這樣像耗資大興土木的裝潢(拆除牆壁、敲掉地磚、木工安裝、油漆塗裝),在工程中難道就不會造成其他鄰居的不便與騷擾嗎?
台北市有較優厚的條件而讓舊社區的屋主及建商,肯願意在互利的情況下進行重建,是件難得與可喜的事,無疑可提升每位住戶的居住品質,也並不是每個地方都能享受的到,常說幸福的角落並不是家裡的擺設有多麼的富麗堂皇,而是"心"願意與他人分享無論是親情、愛情、友情與同情。
他人幫不上忙的原因是你遭遇的情況與態度只有你自己清楚損益與能決定方式。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