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ig1927 wrote:頂樓漏水應該是住戶和管委會各一半吧?產權所有的關係 這句話好像不對吧如果你是個人立場,無庸置疑根據最新法令大樓頂樓是公共空間,也是逃生空間。所以並不是個人所擁有的。換句話說:大樓頂樓,可以曬曬棉被,也是大家使用空間。並非頂樓所獨佔。所以...頂樓漏水,本來就是管委會要修補到好....公寓頂樓屬於全棟住戶共有空間,除非住戶間有訂定專用契約,約定由某一住戶專用,否則全體住戶有權使用也有維護義務,且目前頂樓並無遭人占用也無約定專用
抱歉我沒有講得很清楚應該說頂樓樓版中心線以上屬共有以下屬私有,如果碰到要整個樓版都動的應該就是對半分了如果是說表層防水活隔熱層施做,當然由管委會出啦公寓也一樣,如以五樓公寓來說就是1/5不過自己家中的部分要自己想辦法處理了小弟是這個意思
頂樓就是安靜不會吵但隔音很重要之前公寓頂樓雖然安靜 但對門有頂加的走室內梯咚咚咚的聲音還是會從隔間牆傳過來樓上加壓馬達聲音也聽的到夏天真的很熱(已經有加蓋鐵皮遮雨棚)電費很傷維修頂樓防水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