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yan CKS wrote:
2010-02-03 18:39 by Bryan CKS
演演戲而已
如果上路,可以宣稱對民怨有回應,但實際增加稅收金額對豪宅並不多,且贈送豪宅認證
如果因某些反對因素例如認定問題或認證之嫌.…等等,就順勢模糊焦點繼續拖或不了了知
透過房屋稅與土地稅合理化改用實價客稅,每坪單價以及房屋總價給予不同稅率且稅率與歐美接軌,但平價或自住或弱勢家庭給予優惠,這才是真正徵收豪宅稅以達到稅負公平性且無認證之嫌
國外已有這類行之多年的稅負制度,別人做得到我們不可能不知道或做不到,
是政x?還是做事的人? 便可判別.
用實價課稅, 這價格要如何認定呢?
是用當初的買入價嗎?
如果我是20年前買入, 勢必無法反映現在的價值
還是用周遭鄰居的最新成交價?
但每間房子的個別條件也不盡相同
mike_2918 wrote:
2010-02-22 14:43 by mike_2918
用實價課稅, 這價格要如何認定呢?
是用當初的買入價嗎?
如果我是20年前買入, 勢必無法反映現在的價值
還是用周遭鄰居的最新成交價?
但每間房子的個別條件也不盡相同
請參閱Property Tax in the US
http://en.wikipedia.org/wiki/Property_Tax
以及
http://etds.ncl.edu.tw/theabs/site/sh/detail_result.jsp?id=062NCCU33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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