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12 wrote:
小的之前有po了一篇...(恕刪)
這根本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捱!!
沒有同情與可憐的價值!!心存僥倖.等我交易完再來喊冤........
你"贊助"這樣水準的仲介人員.仲介費........你有沒有想過.你這樣做是害了下一個人....
那下一個人又要找誰伸冤呢??
難不成又是來這喊冤..........
"不良品"就應該讓他被淘汰.......
萬一不幸
遇到惡質的仲介或代書.一定要馬上砍掉重練!! 你姑息他.就是害了下一個人......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