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uce9192001 wrote:優質的不動產營業員多...(恕刪) 還蠻多的吧...話講回來不只找房子多比較,找仲介也是要多比較啊!加盟跟直營店比較直營店是比較不會瞎搞,至少不買斷客戶的房子來轉賣!買房子如果很簡單就不會被稱為人生的大事了,買不好就出大事
ROBERT wrote:應該是一個公司花幾千...(恕刪) 應該是一個公司花幾千萬打廣告,加盟店一亂搞,就破功+1而且現在仲介還很缺德的.公佈了買方的詳細資料和地址......很明顯的就是要讓買方無法出租.經濟受損.以戦逼和!!!!像這麼缺德的房仲.真他嗎嗎 的很少見..........有資料在他們手上的買賣主.你還要擔心將來被一筆一筆賣給詐騙集團.......
仲介經紀業有他確實存在的必要性,以前沒有合法仲介只有中人跟代書的時候,吃虧了才真是求助無門!台灣的房仲業確實還有很多進步的空間,仰賴業者自清也需要政府更多法令的修改與規範!其實各家房仲業在購屋的保障上也進步不少了,競爭下的結果,當然老鼠屎難免,也破壞了房仲業的形象!要未來有更多有利消費者的購屋環境,也是需要消費者繼續的選擇好的房仲業者,才能打造一個公平的市場!我的結論是:您遇到好的仲介,請您多鼓勵他們,畢竟他們也是謹守本份的在為您服務!老鼠屎,市場會自然淘汰
方才上去邊的討論區,發現有網友這麼說我 "其身份可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讓人不懷疑是打手? 不要以為網友都是笨蛋? "於是,我寫訊息給那位先生,請他不要亂打子彈憑什麼懷疑我是打手? 只是因為我不罵賣方?我是一名在輔大兼課的律師,如果,討論區裡容不下我這種人,不是我的問題,而是類似那位先生這般人的問題還請各位大大放開心胸,這是我之前在這裡蓋的樓房 no.25在另外那邊,我蓋過 no.308, no.373我一直希望自己跟歐陽脩的父親看齊,不求人死,但求其生何況,說實話,我沒有辦法斷定我已經看到全貌了。為什麼我要跟著別人去追殺也許不該死的人?
scarlettlin wrote:說實話,我沒有辦法斷定我已經看到全貌了。為什麼我要跟著別人去追殺也許不該死的人?...(恕刪) 既然大大是律師,其實用您專業又客觀的角度談談自己的想法是沒有錯的!若感覺有針對您的人身攻擊或者謾罵,其實不理會就好了,以您的專業要走法律興訟我想不是什麼大問題!只是那就傷了您的格調了!請繼續發表一些客觀又公正的言論來讓這個討論板更好!
scarlettlin wrote:方才上去邊的討論區,...(恕刪) 我一直希望自己跟歐陽脩的父親看齊,不求人死,但求其生-->這是閣下的理念,別人尊重但不一定要接受,何況,說實話,我沒有辦法斷定我已經看到全貌了。為什麼我要跟著別人去"追殺"也許不該死的人-->沒有人說他斷定看到全部了, 大家都是依目前所收集的各種證據在做評論,法官判案還不是看正反雙方收集的證據,每個案件法官都有看到案件從頭到腳的全貌才判嗎?犯罪都有犯罪全程錄影帶才判嗎?追殺這字眼會不會太重了啊,網友不是暴民沒有拿刀拿火藥,
johnnyboy0915 wrote:還蠻多的吧...話講...加盟跟直營店比較直營店是比較不會瞎搞,至少不買斷客戶的房子來轉賣!買房子如果很簡單就不會被稱為人生的大事了,買不好就出大事(恕刪) 以我的經驗來說, 你這句話是不成立的!! 只要有價差, 有勇氣想拼一下小賺一點的仲介都會投入,不管直營還是加盟,方法自然有,只要有人頭就可以! 這是人性跟資訊不對等所產生的. 仲介自己不買, 也是先找投資客買, 投資客不買,才會到一般消費者. 但這兩年投資客已出場的差不多了(價差小了,買氣退了). 90年初到95,6年仲介跟投資客賺到錢的不在少數. 一間房子可以賺兩次仲介費或買氣追上來的差價(屋住賣給投資客或仲介人頭, 再轉賣一般買屋人). 仲介靠的就是跟屋主及買方說故事, 讓一方降價一方加價, 別跟我說有誠實的業務, 只是故事說的好與不好及最後收尾收的票不漂亮爾已! 不喜歡的說是騙. 了解的就是善意的謊言. 除非所有人都跟我一個天兵朋友一樣, 仲介開的價格直接買了. 不然這樣的戲碼天天在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