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將近10年 不是我不買房子 因為湊不出頭期款<理由是 有固定收入的我 年輕 愛玩 愛換車改車反正 有輪子的東西我都愛 不管幾輪 >當我 34歲的時候 某天經過台北車站地下停車場 看見兩個~~街友~~ 就是遊民啦 為了爭睡覺的位置而吵架當下 我心態都變了....3年後...有了我心中的 豪宅 當然對外人來看是 好窄雖然家徒四壁 至少能遮風避雨錯誤示範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