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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 !! 已婚 !! 跟我一樣在租屋的人多嗎??~UPDATE

今年29,去年存了四年的錢總算有頭期款,本想利用基金漲時脫手
無奈全部套牢...
目前又回到原點...現金只剩50…
Amoney0808 wrote:
35歲 已婚,育有 ...(恕刪)


你賭很大喔~


我32狀況跟你一樣.....

想扳回中壢通勤算了
強尼0620 wrote:
你應該另一半也有收入...(恕刪)


Q: 你應該另一半也有收入吧~ <----
A:
已經1年沒跟 女王 拿錢了。


Q:不然每月6萬多怎麼撐的起1000多萬的貸款 ?  本息一起攤就會吃調你的薪水了
A:
965萬的貸款,在99年6月前,不用還本金。所以 利息為 1.1萬,但是下個月又下跌為 9仟元。因為是利息是季調整。

Q:而且欠那麼大還要再貸 300萬 ? 佩服佩服
A:
因為 買股票 大多是套牢,所以為了保值,買不動產。

Q:消費性貸款74萬怎麼不先還呢 ?
A:
沒錯,這次解套後,約有 250萬現金,優先償還此 74萬 消貸,太重了....

果然印證了多頭所說 :買房靠的是"財富" 而不是薪水呀 !

目前 背債約 1350萬,每月 本金利息支出約 3.5萬 (不含 965萬本金 部份), 薪水 6.X萬,房子淨收租1萬,合計 7.X萬,所以佔1/2 還可以接受範圍。
這段話看不太懂!

hung0802 wrote:
善用低利率貸款!也可以把房租當利息!存本金建構自己的窩的!(...(恕刪)
沒有所有權不是重點,有使用權才重要!

jsweisb wrote:
至於租屋....前年就脫離了~因緣際會下在北市有一戶不是自己名下的房子~跟女王兩人同住免房租 ,...(恕刪)
Amoney0808 wrote:
Q: 你應該另一半也...(恕刪)


建議股票解套後不要再投資房產了,建議現把貸款還一大部分後再說
Amoney0808 wrote:
Q: 你應該另一半也...(恕刪)


風險太高了. 小心...
不想承認自己幾歲…已婚,和老公住在台北市,年薪加起來 160 - 180 萬,目前不想買房子,因為房價根本不合理,而且不靠長輩,頭期款還有得存咧……

買屋付貸款根本不是問題,問題是頭期款,太恐怖了。
http://blog.yam.com/nuanua
請問你有算過 含本金以後每個月支出是多少嗎?? 財務高槓桿運作的結果會很可怕! 我勸你有錢就把貸款還一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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