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藝君子 wrote:要提醒一下樓主, 如果被告人的太太已經激動到在法庭裡亮出了短刀.表示他們心中必定積壓了自己認定的巨大冤屈與不公, 已經到了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絕望地步(恕刪) 所以鄭捷,王景玉(小燈泡兇手)...等等拿刀砍人的,都是因為新中積壓了巨大冤屈與不公, 已經到了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絕望地步所以才犯案的囉???都可以原諒囉?!被砍的人要不要下跪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