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402 wrote:
當然是...
這是必要之事, 防火巷是必要的公共利益..
但是, 你要人家拿出土地做防火巷..
要不要給人家合理的補償?
...(恕刪)
老實說,我覺得給王家五戶+五車位做為補償是過分了
bar0402 wrote:
當然是...
這是必要之事, 防火巷是必要的公共利益..
但是, 你要人家拿出土地做防火巷..
要不要給人家合理的補償?
還有怎樣在最小影響下去進行這件工程, 那要用智慧了!
不要以為我做公益就可以理直氣壯, 不考慮手段想怎幹就怎幹!
樂揚就是這種想法, 我大財團有法律做後盾, 王家不同意, 我就直接運作我的..
最後讓王家不得不面對現實! 這種手法太粗糙!
同樣一件事, 執行手法好壞, 決定事情的結果..
不是只有良好的動機, 就能保證會有好的結果..
都更法就是這樣的狀況!
像樂揚建設, 你要地, 可以, 擺開誠意找王家談..
談不壟就繞開, 怎樣都比現在這樣僵在那裡好!
走到現在這樣...
要是我是樂揚, 王家開的價格我真的付不下手..
我會跟王家等值換地... 讓王家可以繼續在那附近過下去..
不要佔在我買下的土地中間干擾我的建設...畢竟王家拆也拆了, 但後面總要過下去..
我就放棄王家那樣面積的土地跟王家交換...吃點小虧都沒關係...
甚至乾脆幫王家重建... 幾百萬就可以擺平...
搞成現在這樣不上不下, 是樂揚自己無能! 還有蕭貪而已!
王家接不接受是一回事, 但至少我要表現出完全讓步的決心跟誠意!
像現在這樣, 表面上不敢動作啥, 暗地裡網軍捅刀子, 工地小動作不斷..
沒智慧也沒氣量, 大家只看到你樂揚吃相難看而已!
老老人家 wrote:
您說得很對,建商沒興...(恕刪)
bar0402 wrote:
照你這樣講法, 台灣都更法沒進行前, 就沒有重建或改建了?
現在文林苑案到處被喊打, 建商不敢再玩了, 那就什麼都不必建了?
當然不是, 老樣子! 大家坐談合建案啊! 事實上, 大多數的建築重建, 都是合建案進行!
不需要政府公權力介入!
bar0402 wrote:
因為都更法把收拾釘子戶的權力, 交給建商來處理! 並以公權力作後盾...
法律可以允許建商任意圈地畫地, 買下地皮後搞多數決, 最後"合法"收掉釘子戶..
這是不對的... 你怎可以把公權力的使用權利, 交給既得利益者去幫你運作及判斷?
小小任用個官員, 做個生意, 都懂得利益迴避, 不讓利益當事者有機會碰到利益核心..
都更案為什麼要請鬼來拿藥單? 讓運作都更的建商來搞掉釘子戶土地?
只因為建商把房子換新, 你就讓他想怎幹就怎幹?
........
以文林苑王家來說, 他們在那兩塊地上百年了! 結果建商運作一下, 把所有地都買光..
變成多數, 王家什麼也沒動, 就變成一定得拆除的畸零地, 還被污名化為死要錢的釘子戶!
老老人家 wrote:
紅字的部分小的都同意...(恕刪)
老老人家 wrote:
因為都更法把收拾釘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