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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親情卡死的屋奴

真實的家庭就是這樣阿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鄉土劇會長紅
就是因為很貼近日常生活阿!
樓主努力想找出雙贏的方法
但通常需要各退一步才有轉圜的餘地
如果只是一方退讓這不叫溝通
叫委曲求全
懂嗎?

順帶一提
隨隨便便給人家貼標籤真的是很不可取的行為
如果不是住在樓主家或是很清楚樓主的處境
真的有當名嘴的潛力
icchenk wrote:
這就是寶媽遇上媽寶的情況!!看來這場本土劇短時間是不會有結局的!!
一針見血不好嗎??就好比那些【反年金改革】的退休軍功教們說:砍了年金繳不起每月10萬房貸,鄉民:賣掉房子就好,還是很好過呀!!
樓主的情況也是如此!!這麼簡單的問題還要上網問解答?!不是媽寶是什麼??
ddr7011 wrote:
真實的家庭就是這樣阿...(恕刪)
那些人, 你們到底有看到下面這段文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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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起初實在沒打算要有這棟房子,但是母親是再三保證說,原本自己住的房子賣掉後,就可以支援我這邊的房貸。而且,我媽又為了
防止我隨意因為繳不起房貸,又對這房子申請預告登記,這房子所有權轉賣前,必須要經過他同意才能轉賣。這當然也讓我很不高興,
原本實在是不太想買,可是最後,一方面是貸款銀行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我媽為了要我願意扛房貸,這房子一般保證人是由我媽做擔保的情況下,我才願意買這棟房子,並且跟母親一起住。

sabarose wrote:
人生苦短親情無價啊!不用計較太多~
思考看看你真的繳不下去,活不過來嗎?
(恕刪)

家裡錢的問題只有自己知道,這就是:
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自己的例子:
當初結婚因為老婆不想和公婆同住,只好咬牙買婚房
用光自己和老婆所有積蓄,加上向老婆娘家借錢付頭期款
買房后家庭收入80K,扣除房貸加孝親費剩下35-40K
在台北生活也可以過的不錯啊

後來有機會到大陸工作,打拚了十幾年總算還清房貸
直到房貸還清后二人才敢出國玩
有房貸生活壓力的確很大,換個角度想也是逼自己努力打拚

有些事情是沒藥醫的
icchenk wrote:
一針見血不好嗎??...(恕刪)
好好跟您母親溝通吧,畢竟當初感情不錯才會一起買房子住在一起.
也許是您娶了老婆,媽媽怕你被老婆搶走了,不願意賣房子跟你分開住,對您們的報復.
還好她還有個繼父可以作伴,至少不是單親,好好跟她說多說幾次,讓她放棄跟你們住的念頭,也趕快把房子處理一下,拿回她原有的錢.
勸她這樣大家都好過,也會得到後輩的尊重不是嗎?!
講白一點,你跟你老婆目前真的能力不足,特別是老婆那邊……能不能養活自己都是問題

如果我當初買房子的時候,我媽願意幫我出錢,我真的會超開心的,哪有可能還上來該該叫
不然你叫你媽房子買給我,房貸我繳,我跪著去你家道謝

加油吧!你媽很棒了!不要因為自己能力不足,上來哇哇叫

不過,目前有的銀行可以貸款到40年,你有試過轉貸嗎?相信可以減低一些你的壓力!
媽媽買房子給你,結果是她要住在裡面.....
我看到真的買房給子女的,是沒有和子女住一起的,像是一人一樓或是買在附近的.
這才真的叫做爸媽買房給你或爸媽幫你付頭期款.
還要弄什麼預告通知,這樣樓主還簽下去?太信任媽媽了吧,像我媽也是會隨自己的喜怒常常改變想法,所以我都聽聽就好.
也別怪樓主太太賺得少,如果太會算的姑娘,恐怕也不會嫁給樓主.
在台北市、新北市當屋奴,肥了誰?
假設買新成屋讓建商老板包養小三開名車,信義區不是有一堆種田的田僑啊!這些人的兒女要感謝你們。
那麼買中古屋呢?
中古屋讓早你2、30年買房的人大賺特賺 ,或是肥了三黃一劉,
你辛苦工作就是為了養這些人?
此外,還有房仲業者,什麼年收入數百萬的房仲不正是你們養肥的嗎?


當你們在羨慕有些人的收入很高很眼紅的時侯,你可以想想是誰,讓他們大賺特賺的?


而且你買了房子就至少被綁在一個地區二三十年,出門看到永遠是那群鄰居,
永遠是破舊小公園,(在台北市就只有大安森林公園算好的,其它的…)
永遠附近也許有情色按摩院,永遠附近有賣吃的油煙味,
如果社區素質高那也就算了,最多無聊加厭倦而已,
若是附近一堆流氓貧民,你出門在外都得受他們影響,也會影響到小孩子的教育。


換屋有那麼容易嗎?我敢說超過8成的人一輩子換不到1、2次屋。

但如果是租房子,那可以常常搬走。

而且大部分人當屋奴的理由是在於賭它會增值,
那是在於人口數量一直上揚的情況下才會有用。
但是我預料2020年後台灣的人口數會低於2千萬,而且會越來越少。
反正我也不是經濟學者,大家可以賭賭看對不對。

台灣自光復數十年來因為城市化,也就是很多好的工作的公司,或是好的餐廳、百貨公司等玩的地方都集中在大都會地區,
所以3456年級生從中南部來的人會一直移居到台北市新北市,
加上一直生小孩,
才會造成人口數量從6百萬成長到2300萬,所以需求大於供給使得買房成為一直不錯的投資標的,
然而現在每年出生的小孩子越來越少,人口總有一天會負成長,
那麼房價頂多會一直上漲的情況最多就是跟著美國聯邦儲備理事會印鈔票那樣所造成的通膨率一樣高,
最多就是防通膨保值而已,預期上漲再賺一筆的可能性越來越小了。

所以678年級生還有以後的人,應該仔細想一想到底有沒有必要買房子。

seasader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在事情是這樣的,在N年前跟母親合買了一棟房屋,實際成交價格是1260萬元。頭期款母親出230萬,我出150萬。剩下的880萬銀行貸款,房屋是登記在我的名下,但是880萬房貸就我一個人扛,母親當時是說這房子反正將來是給我的,就當然我自己獨力負責,但是880萬房貸用25年分,每個月有將近4萬的房貸壓力,現在年輕人即使像我能有6萬的收入也不太可能永遠一直還下去。

所以起初實在沒打算要有這棟房子,但是母親是再三保證說,原本自己住的房子賣掉後,就可以支援我這邊的房貸。而且,我媽又為了
防止我隨意因為繳不起房貸,又對這房子申請預告登記,這房子所有權轉賣前,必須要經過他同意才能轉賣。這當然也讓我很不高興,
原本實在是不太想買,可是最後,一方面是貸款銀行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我媽為了要我願意扛房貸,這房子一般保證人是由我媽做擔保的情況下,我才願意買這棟房子,並且跟母親一起住。

誰知道,這是惡夢的開始。

一開始兩年寬限期還沒感覺,到了第三年老媽也把原來的房子順利賣了,淨賺560萬。另一方面由於我也結婚了,自己妻子是收入約2萬,母親卻反而以我們有較高收入為由,不太願意支付之前說好的房貸,甚至還要求把保證人名子換成我妻子。這下我忍不住拒絕,
當初結婚女方完全沒有要求聘金,而且結婚所有支出費用從宴客到婚紗,都是我一人獨力付錢。880萬的房貸也還到不到800萬,
所以要求我媽多少也該幫忙還吧,結果說好要還的錢,從100萬,到50萬再到真正給我20萬而已,還說以後不能再跟他要。

我實在徹底心寒了,一開始基於總是要奉養母親的心,在法律上一直不想對母親太計較,何況母親自己也還是有收入比我高的人,也許有人會想,母親也應該也年紀大了,等到母親去天國後,就可以繼承遺產去處理這房子,但是這樣想實在太天真了。

首先,最好能保證自己永遠領6萬的死薪水,外加還要養老婆跟將來小孩的情況下,你每個月還吐得出4萬。
再者,母親還有年紀比她小但沒有收入的配偶,也就是我繼父,根據內政部91年5月22日台內中地字第0910005955號函,
(連結https://www.land.moi.gov.tw/law/chhtml/openframe.asp?lid=117)
預告登記請求權還可以繼承,這下可好了,這等於一輩子做牛做馬還房貸給父母住,想搬離開也沒有用,反正房貸義務人是你,而你也不能賣。

目前,趁著還沒有真的翻臉的情況下,直接跟老婆搬出去租房子,想辦法獨立成立家庭。但是,望這遙遙無期的800萬,還有收入與存款都比自己優渥的母親也不幫忙情況下,還能有甚麼辦法解套呢?

在此求求網路高手們,在法律上或理財上,給個一線生機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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