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kuo2001.tw wrote:
.這個帖是討論2000萬的房子
我只是知道
全北市前20%的人
應是房子會生房子
不管是改建,還是利用租金再買房子
錢滾錢的過日子
人兩腳,錢四腳
錢滾錢永遠比人用雙手去用薪資來賺快多了
許多的理財的書都說要存到第一桶金
以後第二桶金就快多了我記得十幾年前
很多公司都有在吸金
9%以上
放個三百萬進去(當年我在電子業領的股票就接近這個數)
每月的利息就快比作業員一個月的薪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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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
我麻吉的爺爺家中台北市的土地與房子不少
30年前每年的收租就超過兩百萬
然後他父親有三兄弟
每年都分到房租70萬
然後三兄弟經商,賺的錢再用房租收入買房子
.(恕刪)
不論如何
這真的是智者的言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