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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被告人的太太在法庭裡亮出了短刀... (上)

ugogy wrote:
不太理解為何擁有1/2(恕刪)


我感覺應該不是說不買或賣那1/2就難搞....
而是對方連談都不讓談(完全不承認樓主持有1/2產權這個事實)

說白了,我這個大外行的觀點是
樓主基於以往經驗,當然一定是以談妥買賣為最終目標的
不過第一次去時最主要的動作是在於知會對方產權轉移的事實行為(也就是以後有事是找樓主,而不是原本的共同持有人)
這個第一步可以順利通過的話,後面雙方就好談了(可能談出得結果不確定,但至少雙方是可以談得)
現在對方第一步就強硬,樓主自然跟著強硬

純粹看了這麼多樓的看法

樓主快更新啊
chai4 wrote:
好奇一下:沒有通知"...(恕刪)


優先購買權有分債權性質跟物權性質
有興趣去查詢土地登記規則97條
文章寫的清楚明白
期待後續
至板凳....讚讚
期待下一集。

話說看完了,被告人的太太短刀在哪???
tea_king wrote:
期待下一集。話說看完(恕刪)


樓主從昨天發文之後,就時不時把一樓的文繼續往下加長...
所以.....等看看吧
ugogy wrote:
不太理解為何擁有1/2(恕刪)


先說明一個觀念,有些東西,不是像大家一起出錢買蛋糕,照出多少來分
我切1/8,你拿1/2, 他拿3/8...大家沒意見
房子啊...3房2廳2衛,20坪....你我各1/2持分...怎麼分?
我一間房,你一間,我客廳,你餐廳,廁所一人一間???
還有一間房嘞,一人一半??

所以最簡單的處理辦法就是...你買下我的持分,整間房子是你的..或反過來賣我......
但是...你沒錢買,我也沒錢買,又不願意共同使用住一起.....怎辦?
變價分割...房子賣了,錢一人一半.....最低能分到一元....
這最公平....房子也能再使用....

如果都不願分....我是知道一個例子...那房子就空著...
大門兩把鎖...兄弟各自管一把....
稅金兄弟各繳一半,就賭一口氣...也不分割.....
故事應該還在繼續....

賣掉自己的持分...是正當的法律權利.....
有沒有考慮過對方持份1/2拿去設定抵押權
設定高額抵押
法拍後抵押權可是優先受償
aesdu wrote:
只有我覺得樓主是好人嗎?(恕刪)


+1
(至少我覺得樓主不是壞人.....)
樓主的大頭貼, 刺激1995一部很讚的電影.

期待後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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