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ahia wrote:
沒猜錯的話老大應該是...(恕刪)
開兩間小店糊糊口, 之前員工也當了10年.
Carcamper wrote:
就說不要有炫耀文還是...
Carcamper wrote:
就說不要有炫耀文還是...(恕刪)
Eric YehYeh wrote:
惦惦吃三碗公就不需要再用運氣的故事話激怒年輕人了
Clarkmio wrote:
三十多年前是約民國七十年, 透天賣300萬應該是在很好的區域
以及很熱鬧的城市才有這樣的行情.
不過300萬房價 房貸利率是10%, 一年利息就要30萬, 父母月薪
不到1萬的話, 算兩人一個月是兩萬好了, 一年也才24萬, 光付
利息都不夠怎麼還本金呢?
davidkh102 wrote:
人活著,不應該只是享受/享樂,更多時候是一種承諾與負責!
趁年輕,有正職工作,買間房,可讓自己學會基本的理財,以及以一種更負責任的態度來面對自己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