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k9527 wrote:
原來排除王家後802和804可蓋大樓
真的嗎......(恕刪)
建商蓋大樓,大都會蓋到極限,土地實際使用面積一半,遮蔽面積(空地)一半,實際使用面包含公設,所以有些人不喜歡公設,因為要繳管理費,私有面積也會變小,如果建商在頭殼壞掉,願意讓利,以私有面積計價,就不會出現這問題。
pehhnuter wrote :
Kevincat wrote:
你真的覺得換了民進黨...(恕刪)
新頭殼newtalk 2011.10.25 林朝億/台北報導
都市更新進度緩慢,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除了提出「公辦都更」政策外,她今(25)日更提議,如果是「公辦都更」案,將把住戶同意的2/3門檻進一步往下調降。對此,蔡英文住宅政策起草人張景森說,他個人的看法是應該可以調降到1/2這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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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要給民進黨執政,那些挺王鄉民應該會活活氣死才是
...(恕刪)
TONY-17 wrote:
我也對這個命題感到興趣
所以,建商現在的低調,應該算是勝利者的慈悲吧!
以前是跟車商,仲介,建商談事情,我要全程錄音
以後可能這些商人也會全程錄音...撕破臉時再拿出來...
JINDERLANDOFFICE wrote:
1.都更條例及其相關法規(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到底是哪裡有漏洞,請你明確指出,否則我無法告訴你.
大多數人連都更條例都沒看過就說的頭頭是道.
原先圈地有高達43%人反對都更,建商為了可以達標,
把反對票排除在都更外,把王家拉入達成91%,可以這樣玩的嗎??
2.不知內情不予置評
可以請板大去查哪些立委從事土木工程與建築業的
3.憲法保障人民 生命財產安全,是有限制的,不然我就不繳稅了,那是我的財產.
都更條例並無凌駕憲法之上,
還有
誰因都更法令失去了生命?
誰因都更法令失去了財產?
王家二者都沒失去,倒失去了面子.
憲法對財產的保護是合理對等,不是不能碰,不能碰國家就可以關關門了.
不然土地徵收條例(土法,平權)就都違憲,國家一切建設也不用做了.
憲法規定的土地權利,最高所有權是國家(全體人民).
土地應有的權利義務是受法律保障及限制的.
都市更新條例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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