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紫 wrote:
這些人少花的租金,少花的購房款
只會繼續
拿去吃好料,出國玩,買3c消費品
不要自欺欺人這些人
會拿來幹什麼偉業
他們就是自由享樂族
台灣只有一種社宅是應該存在的
就是我說過很多次的
生育宅,社宅只應開放給新婚夫婦
已孕者,家中有新生兒者
這些人,
不僅可以便宜市價5成出租
租期拉長到10年都可以
社宅是孵蛋不是奶水
管你幾歲,
好手好腳的單身自己就去上班努力
沒繳稅的也不准承租
義務沒有盡,福利爭什麼
還有台灣社宅蓋的太豪華
位置太精華
應該劃定都會區
社宅只准在劃定區域外做規劃佈建
廣設停車位跟公交車,
招商附設育幼院
把這些“接受者“的胃口養大
以後他們怎麼甘願
“回歸社會“
“脫離奶嘴”
去買公寓?或是比社宅老的房子
納稅錢
應該被妥善運用具備創造價值的地方
能創造生育,可以
若只是讓人當寄生蟲,怎麼行
國力不是被無效率的應用,
更不該製造永久性的錢坑
台灣會被好手好腳吃奶嘴窮酸搞垮
繳房租最多可以獲得房東獎狀
繳房貸可以獲得房屋權狀
3好+1好活該剛好
自己選擇的
chill不chill
超chi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