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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戲,報案單在25頁】口袋沒多少錢,我也跳下去買(2nd)房了



拉張椅子看後續~

只能說...

網路發言..

也要三思而後行~

PTT上的訟棍事件不少,

該引以為戒啊~~
有下文了

請看這裡
Hstacm wrote:
拉張椅子看後續~只能...(恕刪)
弱弱問一句。

這樣不會倒樓嗎?

我看其他樓只是小爭執就被鏟平了~

一般來說買房就是先從低總價。

有經驗之後就會知道買房不難。

第二間買的會比第一間好。且容易。

我老公十萬買房(預售)

民國八十幾年。純銀貸。利息7-8%

我險些跟他翻臉。後來同心協力也是度過了。。

第二間和第三間就懂得量力而為。

沒搞的那麼驚險。

iPhone了嗎 wrote:
有下文了請看這裡...(恕刪)


現在三年以下的罪。

警察不會幫你查IP。

妨礙名譽是三年以下。

警察之後就會發現只有ID,啥都不能查。

除非告訴人自己去找出被告的個人資料。


gogoegg123 wrote:
現在三年以下的罪。警...(恕刪)


不,會查,不過當然告訴人要備妥證據,無法自己查的可以請檢警方調查。

iPhone了嗎 wrote:
有下文了請看這裡...(恕刪)

檢察官請你過去把事由再說一邊……應該就這樣……
2個月進展是這樣……接著就看是否用時間磨掉……

achitsai wrote:
檢察官請你過去把事由...(恕刪)


今年才上路的,三年以下的罪,警察不會幫你查ip。

所以想告人,就得自己去把該id的個人資料找出來。

這樣警察才有辦法去把人找來。

三年以下的罪,警察幫你查ip的話,警察是犯個資法的。

這是很確定的事。

gogoegg123 wrote:
今年才上路的,三年以...(恕刪)


請問一下像樓主這樣已經收到傳票

如果不理他會發生什麼事

感謝

可以請假改時間嗎


gogoegg123 wrote:
今年才上路的,三年以...(恕刪)


引據為何?方便貼法條出來嗎?

s88888888 wrote:
請問一下像樓主這樣已...(恕刪)


告訴人是證人,證人不出庭作證就不起訴或者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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