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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不義, 地下停車位我買的, 北市議員張先生在使用 ※

做賊喊抓賊咧 誰才是賊 呵呵

要不是議員頭銜 這篇會這樣嗎
堅持日系才是王道

魔女拉拉 wrote:
我非常氣憤想請各為我...(恕刪)



我什麼都不看,光是看到別人佔有車位,我就一定會陰對方。
樓主大大加油,政客都是汪汪。

jic2tw wrote:
那如果你是樓主,你有...(恕刪)


為什麼01總是有不少被政治立場矇蔽摸鄉民啊?
連110樓的判決書都沒看,就發表急著發表一些帶有侮蔑的言論
當要問如何解決問題時,想要的是意見,而不是偏見!

you man? wrote:
我什麼都不看,光是看...(恕刪)


佔有 呵呵

人家花錢買的何來佔有
堅持日系才是王道
判決書我看的意思原PO應該是沒有收租金
大意是說前屋主已經降低房價賣給原PO
如果要再要求返還或是收租金就是雙重獲利
所以要求使用權返還跟自98年7月(應該是他購買過戶以後的日期)以後收4000塊的租金的要求全部駁回。

所以原PO當初已經知道使用權沒有包在房價裡面@@
得了便宜還賣乖,要買屋之前就知道權狀有問題,買屋時就順理成章殺價。後來成交後,再依地政記載資料去討這個停車位.....搞不好有勝算...真利害。
我原本以為這篇很扯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00&t=1144121&p=15

沒想到樓主這篇更扯 XD

110樓有判決書,大家不要被誤導了,果然人講話只會挑對自己有利的講!!
Cass
我的疑問:

"永久使用權"需要付稅金嗎?


"所有權人"需要付稅金嗎?
給他上報吧

現在政黨鬥爭那麼嚴重

鬧大一點讓全國皆知

他所屬的政黨也許就會給他壓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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