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很多人忘了一點開版說...(恕刪)
請仔細看清楚樓主發過的文再來批評好嗎~~
仔細看完前幾頁就能清楚樓主在說啥了~
樓主說的很清楚~他們夫妻倆準備購屋~結果要付頭期款時才發現她老公沒錢付~原來她老公把200萬拿去幫他妹妹妹婿付了頭期款了~導致他們必須賠錢賣股票或是多貸200萬!!!
重點是夫家的人一直瞞著她~直到紙包不住火!
所以你自己評評理~是誰把誰當外人???
換做你是當事人你能接受嗎??
是誰在裝蒜? wrote:
老公不把老婆當家人先商量這筆為數不小的支出(且無法償還的機率頗高...)...(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