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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百姓家,郝龍斌捅了一個大蜂窩


milo2314 wrote:
這些委員是由一堆名單中輪流當的
不外乎一些學者教授及建築師...(恕刪)

我也當過某些部會的委員, 是有連任限制
但是要選誰當委員裡面眉角很多

太離譜的案子, 我又沒好處, 就算是好朋友, 也是不能通過

koalatse wrote:
王家有人在建築事務所上班(另一說是還是念建築系的),應該不會不懂這些法規,這些法規花點時間應該都能搞懂,我倒覺得王家一開始就知道法律應該是站不住腳,所以一開始就直接策略性"當作"完全沒收到通知,訴諸程序瑕疵來杯葛都更,但是從判決書看來法院不採信未知都更一事,因從經驗法則(左鄰右舍都談了你真的都不知道?)和建商登門告知,另外判決書中也明確指出以把王家列入反對計算也不影響整個都更,因為同意戶數已經超過法定門檻,且王家是無法獨立改建的袋地,所以裁定敗訴,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 其實兩邊高來高去.都不是笨蛋! 最笨的搞不清楚狀況在那邊瞎起鬨的人,被利用了都不知道.


就算不是建築師,以大地主的身分來說,
本身一定有熟識的代書和律師,
那天看王家人Call-in 硬說自己不懂法條所以沒表態,
根本就是鬼扯,就算真的不懂,
那麼有錢的家族...在幾年內都沒問過律師嗎?
笑死人
一般人不懂我相信,
說地主會不懂真的沒人相信,
靠土地和房子致富的人比誰都懂吧

起鬨的也不算瞎,因為都是有目的,
作秀嘛。
建商, 貪!

rosejack wrote:
就是這樣強拆別人合法...(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民團:樂揚沒建照卻強拆 要求郝市長說明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65/132012040301240.html

節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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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號)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指出,台北市政府樂揚建設的「拆併建」建照,並沒有包含王家。對此,民團呼籲台北市政府要出面說明,否則要以毀損罪提出告訴。
...................
『第二條第五項規定,政府應該取得拆除執照,換句話說,政府在沒有拆除執照,建商也沒有拆除執照的情況下,樂揚建設的怪獸強拆王家兩家合法建物』
..........................
『從這份建照執照存根來看,顯然不包含王家這沒有簽同意書的兩戶,那現在貿然把它拆掉了,這已經違反建築法的規定,沒有拆除執照是不可以拆除合法建戶兩戶』
.................
===================

郝市長真的捅了大蜂窩了

強調"依法行政",結果最終是犯法

市長說要負全責

那該怎麼負責???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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