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nto358 wrote:地目是啥分區就是啥
地目農地但使用區分...(恕刪)
你會這樣說往往是因為土地位於都市計畫內
所以謄本地目可能還是舊的農牧用地....但分區卻已經是工業用地或其他土地
反觀若是都市計畫外的土地
謄本上的地目就是分區的可能性不會有意外比較多
所以地目與使用分區這兩個在土地法上明明說的是一樣的東西
卻因為某些迂腐的法規讓人不懂
所以都計內土地(也就是通常已經很熱鬧的地方)一定要以分區為準
若是都市偏郊很遠且知道都計外的就以謄本為準大致沒問題...怕還是可以請分區
至於為何
字實在太多可以自己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