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vinshiu wrote:
換屋族,請站出來反對。這新聞說到,如果沒有實價登錄的房子,成本認定傾向於0或5%?這代表什麼?當你換屋時,假設賣500萬,500萬都是所得,政府要課所得40%要拿走你200萬,只剩300萬。這叫漲價歸公嗎?根本是掠奪。有人可能會說自住一戶不算,但換屋族以我為例,我是先買後賣,勢必有一段時間是同時有兩房,而且之前有人是老家因繼承關係,可能與親人有共同持有房屋的案例,如果根據這樣的設計,全都被算入需課稅範圍,而且一房者完全不用課,也完全不符合公平正義,一房者,也有可能賺錢,為何就完全不用課,這樣的制度,除了亂搞,我沒有別的形容詞,年底要選舉,一定要發出聲音,不管在網路上,或是與附近里長,議員反應自己強烈的不滿,打房應對短期頻繁交易或不斷換手的預售屋著手,這樣的打房已經影響自住的換屋族了,我們不發聲就是被犧牲,就像亂七八糟的教改,那些每每被當作白老鼠的學生與家長。
撇開先買後賣的問題~這問題解決應該會好很多
重點是有些人房子買那麼多幹麻?
普羅大眾一房就夠了
囤積物品哄抬物價都會被罰款了
囤房被罰以重款剛好而已啦

正常人誰會想要一直買房賣房?除了就是想要從中獲得利益的人麻
買屋賣屋就這樣的手續沒有任何社會貢獻就賺走他人辛苦工作幾年甚至幾十年的錢合理?
還是大家就這樣買屋賣屋不用任何做出任何社會貢獻靠這樣來牟利社會就會發達了?
roward wrote:
撇開先買後賣的問題~這問題解決應該會好很多
...(恕刪)
問題是只要有換房需求的人,就會有先買後賣的問題,而這個問題就是原PO提出的重點。
換房跟囤房是兩種完全不一樣的狀況,
即使多數人一生都只會有一間房子,但是很多也都會有換房的需求。
一般小夫妻剛結婚時因為經濟因素可能會先買20坪以下的小房,
但是等孩子出生後就會有第一次的換房需求。
而第二次換房需求則是出現在小孩成年。
有些人是三代同堂,就會需要換更大的房子,
有些小孩要離家,剩下的兩夫妻年老後因為無力打掃也會想換回小房。
所以換房狀況並不是特例,你我都有可能遇到。
原PO的標題或許下的聳動,但是他也提出了這條法案對於一般自住客會產生的影響。
八月份會有公聽會,多點討論多點正反意見才能讓法案更完整。
roward wrote:
撇開先買後賣的問題~這問題解決應該會
大大說的沒錯
一般正常人是不會不斷的買進賣出的
但板大的狀況是已持有5年
小弟的狀況同樣也是持有5年多
小弟想換屋的原因是因為生小孩
所以想由市區2房換郊區3房
但真的很跨張
現在郊區價格比當時候市區要貴很多
所以整體來說其實我是借貸更多
由20年攤成30年
其實我們也是炒房受害之一
現在稅法有可能有問題的是
如果我是換屋
確有可能因此還要繳納前一間賣價5%的稅在灌到家庭所得稅內(5%是新聞報的)
但問題是獲利的明明就是建商+政府
為什麼還要我們換屋族加稅呢?
我想表達的是
若整體稅法建構不健全
受害的只會是平民小老百姓
大財團,建商,炒房的,幾乎還是不受影響啊
但確要由你我身小百姓出錢,不公義啊
到目前為止所題出的打房政策
詳細去看真的沒實質效果
最多是氣氛不好,打到房仲
土地農地根本不受影響
真正炒手也就繼續玩
甚至會趁房市氣氛不好,海撈一票
過幾年一樣是繼續坑殺小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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