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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夠了,女孩跟女孩的父母不要再說結婚一定要買房子了。


狗頭123 wrote:
我是二個女兒的爸,小...(恕刪)

你人很好,我準岳父要我有一間"無貸款"的房子,然後登記在她女兒名下,我住台北市,月薪100K左右,這樣算起來至少要300個月不吃不喝才能在台北市買房子,300個月=25年

是不是乾脆不要結婚好了

學了很多年IT wrote:
心智堅強的人會避免以下十三件事:...(恕刪)


好文,值得細品與收藏~
私心.知識.經濟會限制到自己視野

比阿利 wrote:
你人很好,我準岳父要...(恕刪)

還好沒遇到這種~~
不然應該會回他~~
那你就繼續留著吧~~
娶不起~~
說不定過幾年後~~
變成
"有無貸款皆可"的房子,然後登記在她女兒名下
再過幾年
"有無貸款皆可"的房子,然後不用登記在她女兒名下
最後
給你房子,然後登記在你名下

比阿利 wrote:
你人很好,我準岳父要...(恕刪)


我跟你顛倒過來, 我岳父贈與一間透天的給我老婆
另外再提供我們另外的住所, 包水包電包吃還包帶小孩
不過為了阻止我們搬家, 居然說如果買房子要貸款, 那就別買了
天啊! 這種年代,哪一個買房不貸款的
還好我執意在三年前買房。
結婚有保障是好,但不應強求



各位醒醒吧

有3000萬我緊抱錢,也不會找個女的來分錢

房子還過到女方名下,想都別想

娶錢當老婆,也不會取女人當債主



你沒看夫妻為錢撕破臉的一堆




別在做白日夢了
哪一個有錢人不是買自己的房子


租房子要看人臉色,
以前當學生,隔避就是租給一個70多歲的老人


大家想和他一樣嗎?
聽房東說以經租了十多年的雅房


如果你是有錢人,就不會想要租


比阿利 wrote:

你人很好,我準岳父要我有一間"無貸款"的房子,然後登記在她女兒名下,我住台北市,月薪100K左右,這樣算起來至少要300個月不吃不喝才能在台北市買房子,300個月=25年

是不是乾脆不要結婚好了...(恕刪)


為什麼非買台北市??
我覺得房價是貴沒錯
但只是要買間自住房一點都不難
就跟買車一樣
買不起FERRARI可以買BENZ
再不行就買HYUNDAI
人人買的起

很多人收入在台灣跟本排不上前10%的等級
確想買房價前5%等級的地段

公司很多主管年收兩三百萬的也才住淡水或桃園
每天通勤進台北上班


....假設我有一筆錢,可以選擇租屋況極佳的房子在市中心居住,剩下3000萬....

別鬧了,就是沒有3000萬的人才會這麼說?
如果有3000萬現金,一般人早就買房了.

不買房不是錯,買房也不一定對.
但講這種假如我有3000萬根本毫無意義.

你該做的是
A: 去找自己買得起的地方,直接跟女方說,我很窮揹不起這麼高的房貸
可否不要住台北市....新北市貸1000萬我們一起扛.

B: 直接捧"3000萬現金",放在女方面前,說
"別擔心,我真的有3000萬,錢多到數鈔票數了一整晚.
不買房也可以讓妳們放心嫁女兒"

你自己想想A B哪一個比較簡單做到.
而不是在那幻想如果有3000萬....乾脆說3億不是更好.
Waffenss01 wrote:
....假設我有一筆...(恕刪)


我岳母那時也是說 他們住大安區四維路 要買在附近將來好照顧

接送去SOGO旁中心診所才方便 暗示我要買就買大安區

2008年海嘯其實也沒有人殺出 剛好我朋友股市斷頭了

承接他兩棟房子(雙併大樓對門) 約4000萬(一毛也沒出 全部向土銀借貸4000萬 利率1.66%

岳母四維路住宅擔保 所以精華區房子此時顯露價值)

後來一棟賣給娘家親人(2800 45坪 小賺600)現在看起來是賤賣 另一棟住到今日 市價也5000

所以當時很怨恨的丈母娘 成為我一生中的貴人 沒有她的刺激 哪有今日不用一毛錢就賺3000多萬的我

樓主的3000萬 我就是這樣賺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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