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頭123 wrote:我是二個女兒的爸,小...(恕刪) 你人很好,我準岳父要我有一間"無貸款"的房子,然後登記在她女兒名下,我住台北市,月薪100K左右,這樣算起來至少要300個月不吃不喝才能在台北市買房子,300個月=25年是不是乾脆不要結婚好了
比阿利 wrote:你人很好,我準岳父要...(恕刪) 還好沒遇到這種~~不然應該會回他~~那你就繼續留著吧~~娶不起~~說不定過幾年後~~變成"有無貸款皆可"的房子,然後登記在她女兒名下再過幾年"有無貸款皆可"的房子,然後不用登記在她女兒名下最後給你房子,然後登記在你名下
比阿利 wrote:你人很好,我準岳父要...(恕刪) 我跟你顛倒過來, 我岳父贈與一間透天的給我老婆另外再提供我們另外的住所, 包水包電包吃還包帶小孩不過為了阻止我們搬家, 居然說如果買房子要貸款, 那就別買了天啊! 這種年代,哪一個買房不貸款的還好我執意在三年前買房。結婚有保障是好,但不應強求
比阿利 wrote:你人很好,我準岳父要我有一間"無貸款"的房子,然後登記在她女兒名下,我住台北市,月薪100K左右,這樣算起來至少要300個月不吃不喝才能在台北市買房子,300個月=25年是不是乾脆不要結婚好了...(恕刪) 為什麼非買台北市??我覺得房價是貴沒錯但只是要買間自住房一點都不難就跟買車一樣買不起FERRARI可以買BENZ再不行就買HYUNDAI人人買的起很多人收入在台灣跟本排不上前10%的等級確想買房價前5%等級的地段公司很多主管年收兩三百萬的也才住淡水或桃園每天通勤進台北上班
....假設我有一筆錢,可以選擇租屋況極佳的房子在市中心居住,剩下3000萬....別鬧了,就是沒有3000萬的人才會這麼說?如果有3000萬現金,一般人早就買房了.不買房不是錯,買房也不一定對.但講這種假如我有3000萬根本毫無意義.你該做的是A: 去找自己買得起的地方,直接跟女方說,我很窮揹不起這麼高的房貸可否不要住台北市....新北市貸1000萬我們一起扛.B: 直接捧"3000萬現金",放在女方面前,說"別擔心,我真的有3000萬,錢多到數鈔票數了一整晚.不買房也可以讓妳們放心嫁女兒"你自己想想A B哪一個比較簡單做到.而不是在那幻想如果有3000萬....乾脆說3億不是更好.
Waffenss01 wrote:....假設我有一筆...(恕刪) 我岳母那時也是說 他們住大安區四維路 要買在附近將來好照顧接送去SOGO旁中心診所才方便 暗示我要買就買大安區2008年海嘯其實也沒有人殺出 剛好我朋友股市斷頭了承接他兩棟房子(雙併大樓對門) 約4000萬(一毛也沒出 全部向土銀借貸4000萬 利率1.66%岳母四維路住宅擔保 所以精華區房子此時顯露價值)後來一棟賣給娘家親人(2800 45坪 小賺600)現在看起來是賤賣 另一棟住到今日 市價也5000所以當時很怨恨的丈母娘 成為我一生中的貴人 沒有她的刺激 哪有今日不用一毛錢就賺3000多萬的我樓主的3000萬 我就是這樣賺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