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lloc wrote:房子好不好賣不是我想表達的重點謝謝指教我只是想表達一堆物件重複是事實 重複刊登從一開始大家都知道,不是新鮮事,也不是這一兩個月才開始重覆刊登的建議回頭看看本樓前面的時間跟數字,三個月的時間多出兩萬筆出售物件
再提供一個數據已成交筆數191,506這是591所有成交的紀錄第一筆約在2007年10月歷時共約6年換算平均每年成交筆數約32000筆以現在出售筆數約100000筆計算全數去化約需時3.2年也就是你今天登,平均而言3.2年之後就賣得掉了但我們看到大部分的已成交都是在2~3個月之間就出售掉了推敲起來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1. 我的平均都是算術平均,未考慮增加速度的問題2. 大部分是重複刊登,所以賣掉也是一起賣掉(實際筆數沒那麼多)3. 真的是要花3年才賣得掉,但因為刊登期限的問題,必須不斷重複上架4. 其他......(各位認為呢)2的這點其實也要考慮重複刊登的增加率,但考慮進去就沒有多方的論點,這樣有失偏頗,會被說成死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