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稻草好點火 wrote:十八年前,那是一個群...(恕刪) 18年前的房仲比現在更陰險,那時候的田橋仔大都不懂法律,早期民法對於居間的部份規定也不嚴格,也很難去舉證,因此被房仲設局合法的詐欺不計其數,尤其是共有地分割之類的案件。所以我常說不懂房地產卻去跟房仲簽委託是很危險的事,外行的小綿羊鬥的過整間專業的房仲公司嗎?
舊稻草好點火 wrote:賣屋的價格你屋主最好...(恕刪) 房仲沒有製造狀況要怎麼斡旋呢?房仲非常擅於製造狀況(詐欺),但又有證人可以作證這些狀況都是屋主蓄意違約故意製造出來。我還在等房仲尚未出庭作證的隱藏版證人,真的是很可怕,也幸好刑事庭不像民事庭那麼好騙。小心,房仲隨時潛伏在你我身邊,錄音筆跟收縮棍要記得隨身攜帶,台灣民事法庭已淪為房仲詐欺的場所,要自保只能靠自己。01上有很多反常的怪現象,也有包含跟錢過不去的屋主,但真假不知就是了,會不會這些出問題的是房仲扮演屋主的角色?
簡單來說不就是在演戲演戲不能唱獨腳戲因為只有高手中的高手才行一位房仲經理 一位營業員 一位買方營業員經由房仲經理指示找來買方欲購此屋殊知營業員與買方早有生殖器的深入淺出的往來買方拿出訂金仲介方宣稱成交導致買賣雙方對簿公堂營業員受屋主委託期間 並無帶看紀錄有罪嗎?營業員找熟人買屋犯哪條罪?營業員永遠不會明白的是.說假話.取巧門.隱瞞客戶.製造狀況.編織謊言這樣的賺錢方式.來得快也去得快.去監牢裡花吧
舊稻草好點火 wrote:這樣的賺錢方式.來得快也去得快.去監牢裡花吧...(恕刪) 據說這對高學歷房仲夫妻的家長都非常看重他們,畢竟能騙倒法官的詐騙集團實在非常少,家長一定非常驕傲能有這樣的子女,這種人在監獄裡也會很紅,這輩子跟詐欺應該是脫不了關係了。房仲買方出庭作證這招必殺技的確是撂倒不少屋主,不少人賠了幾百萬,這些判決到底有幾件是真的?監獄行刑法規定入獄前會檢查生殖器官,避免傳染給別人阿。
聽到檢查生殖器,頓時醒了想以前當兵收假一些自以為體力很好的想說下次放假也不知何時乾脆用最後的氣力與台幣想把老二給榨乾沒想到回部隊沒幾天發現自己得了病發慌的..連站哨都直喊看到鬼羞於啟齒的選擇自我殘害了結
當兵時生殖器最容易得到的病就是八菊,非常容易傳染而且難以治療,只要尻槍後沒洗手就有可能會傳染給別人。不過監獄這點是做的非常好,幾乎沒人得性病或AIDS,想必進去關之前身體檢查一定做得很徹底,在監獄的廁所裡尻槍後也一定洗的很乾淨。
201407/28 Update原本定於7月31號開庭勘驗吳宗益偵訊自白筆錄,但書記官告知房仲遞狀以身體欠安為由請假,故而延後開庭。想扛罪就要就要有勇氣出來開庭面對,拖延是沒用的,作偽證和強制執行時怎不會身體欠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