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lson5 wrote:
其實這個40年或者更長的貸款有一個兩難, 為了避免成為推波助瀾房價的工具, 的確是應該避開某些熱門區域, 像是大台北地區, 但是站在銀行的立場, 這樣的商品也只敢在所謂保值性較佳的區域推這樣的金融商品, 否則就算是到其他地區, 像是屏東, 嘉義, 雲林, 就算可以貸款40年, 銀行願意提供的貸款成數或者不動產鑑價肯定不高, 甚至可能低於5成, 如果自備款拉到五成以上, 可能40年的房貸就失去它的誘因了
是啊, 站在銀行立場,
純粹從"商品"的角度來講很合理.
只怕到時沒能貸到的人出來鬧了!
開辦的說詞是要用甚麼呢?
難道不是:
1. 讓民眾買得起房, 付得起貸款
2. 讓窮人也能買到房
然後用"房子沒那個價值"來要求貸款人多準備自備款,
這種決策不會有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