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01 wrote:
原來貼在玻璃窗上的是...(恕刪)
要看是哪家仲介吧,基本上這種行為叫作釣魚稿,
其實這觸犯了不動產經紀條例,而且是不實廣告,公平會抓到也會罰的
又好比說各位在路上看到房子外觀上貼的廣告,
如果不是屋主本人張貼,而是仲介或者掮客代書等張貼的售屋版面
只要上頭無標示任何店頭的名稱,只有寫個售字跟電話,這也是可以拍照檢舉的
收件單位為縣市政府的建管處以及公平交易委員會(是同時觸犯兩法 所以可以個別申告罰兩次)
會被罰款6~30萬不等,而掮客跟代書若無不動產經紀人執照(不是營業員喔)則又罪加一等
只不過檢舉者並無獎金可領~~
多數會這樣貼的是加盟店的業務或者代書掮客居多,大家可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