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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去除仲介被汙名化的方式-- 完整區隔成 買方仲介 跟 賣方仲介

仲介業算服務業吧?
需多行業也是服務業,但收費卻沒有如此之高。
是否曾經考慮,架設房屋銷售網站。不需仲介介入。
向賣屋方收取便宜的廣告費(伺服器運轉的費用)即可。
再向買方收取 房屋檢查費,接受買方的委託,檢查房屋。
其他買賣程序代書做即可。
仲介公司的房屋檢查,就如同,水電師傅一樣,一天幾千元,協助勘查房屋。
如果有這樣的仲介,包準生意興隆。也不需要養那麼多業務員。
價錢讓賣方以及買方自己去喬。
這樣就不會被污名化了。
只是這樣的服務中心何時才會有?
今天房產的炒作,有些仲介也扮演不少角色。
人欲謀財,取之有道。
只是苦了受薪階級的大眾。
今天把房產炒高了,今天賺得很開心,但數年之後,自己的子女的子女卻要開始受苦。買不起高昂的房價,何苦?
當然有良心本分的仲介仍居多數。
只是只要碰到一個不好的,負面的印象就會存在。

yapi1101 wrote:
我覺得不能這樣說。
畢竟透過仲介,還有一個意義在於"保險"。確保房屋的保固責任。
用2%買這個保險,個人是認為值得。(當然,如果可以降低也沒什麼不好...)
PS: 前提是這個仲介公司有正派經營。


您當真以為是 2%?
真是好傻好天真……
賣家的4%也會算到您頭上啦
您當真油價降價?
別太天真喔!中油員工的年終也會算在你頭上啦!

您當真減降稅或發消費卷?
別太天真喔!在別的地方加稅也會算在你頭上啦!

您當真國防軍購真為了保衛國家?
別太天真喔!中人回扣都會算在你頭上啦!

您當真年終抽獎是公司獎勵您一年來的辛苦?
別太天真喔!企劃採買回扣三成都會算在你頭上啦!

真希望..........

同理可証扯上成本相關!都會算在消費者頭上,都可以算在消費者頭上!
RoseRider wrote:
在台灣當仲介好像是一...(恕刪)

再怎麼區分都沒用,
就算買方仲介跟賣方仲介是不同家公司,
你又怎知道他們不會互通資訊及利益,聯手以達到成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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