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樓梯的問題和現行建築法規有關。目前我國的建築法規中,『室內公寓樓梯間』要計入建蔽率,只有做在外牆的樓梯才不計入建蔽率。『室內公寓樓梯間』若梯面寬度不足、樓梯斜面角度過陡,則容易在慌亂逃生的過程中造成逃生者易於跌倒、滾落、碰撞......等傷害,多數住宅區的建蔽率僅50%,建商與建築師為了擴增居住空間,大多選擇縮小『室內公寓樓梯間』的建築面積,這必然導致梯面寬度不足、樓梯斜面角度過陡。若能將同時符合防火與逃生規範的室內公寓樓梯免計入建蔽率中,便能大大鼓勵建商、建築師給予樓梯足夠的空間,直接有利於民眾逃生。然而若無限制地將『室內公寓樓梯間』納入免計建蔽率的範圍中,又會造成建商投機性地擴大樓梯間的建築面積,以此製造商業賣點。我覺得應該要給一個能免計入建蔽率的設計規範,例如"梯寬、坡度、轉角平台尺寸"在某個範圍內可以免計入建蔽率,超過的部分要計入建蔽率,同時這個樓梯的材質也不能隨便,至少需要耐火2h不垮,有達到耐火標準才能免計入建蔽率,這樣是不是比較好?============但若能將『室內公寓樓梯間』有限度納入免計建蔽率中,大多數建案只會增加2~4%的建蔽率,以樓層高度3.6m的建物來說,就是讓12.9平方公尺不計入建蔽率。假設1層樓有四戶,且室內公寓樓梯納入免計建蔽率中,能具備防火與逃生功能的建築面積12.9平方公尺,每戶面積約可多3.2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