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在租約中明碼標價,比如抽煙退租加收清潔費xxx元,如遭投訴幾次以違約論,需立刻退租及賠償之類的 一樣,沒去法院公證租約,沒強制力,整份合約只有租期和列示的租金有效,只能一直下去。
barettchen6688 wrote:你出租房子給人,並不代表你有權利管房客要做什麼,你沒任何權力,你懂嗎? 看合約怎走啊,合約沒寫的屋主當然不能管,但合約有寫的屋主能夠管。但在一個大前提之下,那個大前提就是不能侵犯違反其他法令(例如衝進去房屋內)但如果沒違反其他法令下,那就是按照合約走,那屋主是有權要求租客遵守規定否則最嚴重的屋主可以直接解約。所以你說的只有"對一半"。
而且上面很多很好笑的論點首先公證不公證,最大差異是效率問題。而不是公證才能強制執行,不公證不行公證了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而沒有公證一樣可以強制執行,但要先走民事訴訟完,法院判決後才會執行強制執行。所以條約如何寫,寫得合情合理並且合法才是最重要。而且公證也不是所有合約都能夠接受好嗎= =...有問題的合約,公證人會要求你改掉,所以也不是有公證啥爛合約都可以....(例如房東可以隨意進入屋內等等)所以公證不公證最終還是,你合約要合理、合法、合情,那法院就不會一堆毛。公證就是先以法院角度去審查你合約是否符合,而不公證就等出事情法院才來慢吞吞看你合約是否符合。最後阿,即使是有公證,一切還是要看證據。所以不是有公證就無敵,還要有證據阿.....不可能你沒有任何證據就能聲請強制執行,想太多了。更別提你更不可能安裝針孔或者闖進去錄影拍照,這東西就算有公證,法院也不會鳥你..
jiahsien wrote:公證不公證,最大差異是效率問題。而不是公證才能強制執行,不公證不行而且公證也不是所有合約都能夠接受好嗎= =...有問題的合約,公證人會要求你改掉,所以也不是有公證啥爛合約都可以....(例如房東可以隨意進入屋內等等)所以公證不公證最終還是,你合約要合理、合法、合情,那法院就不會一堆毛。這東西就算有公證,法院也不會鳥你.. 你講對了, 抽菸屬於合法, 法律就是講法,租客租了房子, 該房子就屬於租客的私領域,抽菸就要讓房東罰款?法院不會讓這條合約有效.還幻想罰款有效率和沒效率?還幻想強制執行咧?房東要對在私領域抽菸合法的事罰款, 叫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才不會鳥你.
只是個過程 wrote:你講對了, 抽菸屬於...(恕刪) 但其實還是可以寫在合約內,而且公證是會過得= =這並不是一個不合理的合約內容...另外,私領域也不是萬能好嗎?並不是一句私領域所以可以拒絕一切所以因為私領域我可以在屋內種植大麻?怎可能....而是因為私領域讓你取證較為困難,但也不是說無法取證或者不能取證...
jiahsien wrote:但其實還是可以寫在合約內,而且公證是會過得= =這並不是一個不合理的合約內容... 抽菸屬於人身自由的一部分, 也是合法的行為, 政府甚至還靠菸酒收稅.只要不是在禁止的公共場合, 不會被禁止.私領域你愛怎麼抽菸, 法律管不了. 只能道德勸說.很多人在自己的房子裡抽菸, 有哪一個被鄰居或管委會告去法院, 被抓去判刑或賠償的?真的要無限上綱, 人身自由屬於憲法保障的一部分.真要吵到法院, 那就是合約牴觸憲法.不吵到法院去, 租客根本不必鳥.
只是個過程 wrote:抽菸屬於人身自由的一...(恕刪) 唐姓女子向吳姓房東承租套房,吳男訂下生活公約,若房客在房內抽菸,便須提前終止租約,並賠償2個月租金。唐女在房內吞雲吐霧,刺鼻菸味影響其他房客,吳男得知後,要求唐女解約賠錢。法官認為,雙分契約合意成立,判唐女賠錢。唐女去年2月起向吳男租屋10個月,吳男事先要求禁菸,若有違規者,除解除租約,也必須賠償2個月1萬2000元的違約金;但唐女承租後1個月餘,便在房內吞雲吐霧,刺鼻菸味嚴重影響其他房客,吳男只好要求唐女解約、走人。唐女搬走後,吳男也將房間出租給他人,並提高1000元租金,但迄今唐女仍未履行賠償,吳男才提告。法官認為,雙方契約為合意成立,但吳男事後提高租金,判唐女賠償1萬元,全案可上訴。房客抽菸 房東解約索賠勝訴 ( 中時電子報 )人身自由也不是無限上綱,又不是叫你這輩子都不能抽菸?而是叫你不能在屋內抽菸搞清楚狀況吧講難聽點,所謂的自由都是會被其他東西所規範,除非你合約非常不合理例如須賠償20個月租金等等,或者租金才1萬要賠償10萬啥小之類否則這種只是單純雙方合約,如果雙方同意,那內容合法合理合情,就算是屋內禁止抽菸也是可以被規範。還有阿,你在屋內抽菸沒問題啊,但你煙飄到戶外就有多被玩、操弄了。女躲陽台一天抽16根菸 鄰居忍14年蒐證告贏了鄰居在陽台1小時抽4支菸,二手菸味飄樓上...他「靠2物」蒐證告贏了:你一直抽就一直罰套一句話,你要抽菸是你的自由,但你的菸飄到我這邊影響到我,那你的自由不再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