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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異況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在租約中明碼標價,比如抽煙退租加收清潔費xxx元,如遭投訴幾次以違約論,需立刻退租及賠償之類的


一樣,

沒去法院公證租約,沒強制力,

整份合約只有租期和列示的租金有效,

只能一直下去。
無聊MIS

沒公證還是有效力 只要不抵觸法律 你要知道合約精神 就算口頭也算

2025-09-23 15:32
barettchen6688 wrote:
你出租房子給人,並不代表你有權利管房客要做什麼,你沒任何權力,你懂嗎?



看合約怎走啊,
合約沒寫的屋主當然不能管,
但合約有寫的屋主能夠管。
但在一個大前提之下,那個大前提就是不能侵犯違反其他法令(例如衝進去房屋內)
但如果沒違反其他法令下,那就是按照合約走,那屋主是有權要求租客遵守規定
否則最嚴重的屋主可以直接解約。

所以你說的只有"對一半"。
只是個過程 wrote:
沒幾個社區有這種水準...(恕刪)

只是剛好你沒遇到而已,大台北地區太多這種社區了,

政府政策只有利自住設籍,早就沒有房套存在價值喔。
warwickwang wrote:

大台北地區太多這種社區了


根本不知道哪一戶在抽菸。

豪宅有些在拉K,在當機房,在…………

杜絕得了嗎?
jiahsien wrote:

看合約怎走啊,合約沒寫的屋主當然不能管,但合約有寫的屋主能夠管。


還是一樣,

沒去法院公證租約的話,

都是房東自己在幻想可以怎麼怎麼樣。

而且上面很多很好笑的論點

首先公證不公證,最大差異是效率問題。
而不是公證才能強制執行,不公證不行

公證了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而沒有公證一樣可以強制執行,但要先走民事訴訟完,法院判決後才會執行強制執行。
所以條約如何寫,寫得合情合理並且合法才是最重要
而且公證也不是所有合約都能夠接受好嗎= =...
有問題的合約,公證人會要求你改掉,所以也不是有公證啥爛合約都可以....(例如房東可以隨意進入屋內等等)

所以公證不公證最終還是,你合約要合理、合法、合情,那法院就不會一堆毛。
公證就是先以法院角度去審查你合約是否符合,而不公證就等出事情法院才來慢吞吞看你合約是否符合。

最後阿,即使是有公證,一切還是要看證據。
所以不是有公證就無敵,還要有證據阿.....
不可能你沒有任何證據就能聲請強制執行,想太多了。

更別提你更不可能安裝針孔或者闖進去錄影拍照,這東西就算有公證,法院也不會鳥你..
綠茶~~
綠茶~~ 樓主

真的是要找到好租客

2025-09-23 13:59
無聊MIS

認同你 合約就算沒公證只要不牴觸法律都有效 只是公證差在制行力而已 一堆說沒公證沒效

2025-09-23 15:34
jiahsien wrote:

公證不公證,最大差異是效率問題。
而不是公證才能強制執行,不公證不行

而且公證也不是所有合約都能夠接受好嗎= =...
有問題的合約,公證人會要求你改掉,所以也不是有公證啥爛合約都可以....(例如房東可以隨意進入屋內等等)

所以公證不公證最終還是,你合約要合理、合法、合情,那法院就不會一堆毛

這東西就算有公證,法院也不會鳥你..


你講對了, 抽菸屬於合法, 法律就是講法,

租客租了房子, 該房子就屬於租客的私領域,

抽菸就要讓房東罰款?

法院不會讓這條合約有效.

還幻想罰款有效率和沒效率?

還幻想強制執行咧?

房東要對在私領域抽菸合法的事罰款, 叫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才不會鳥你.
無聊MIS

私人領域是沒錯 不過簽合約前有告知 你也同意簽了 表示認同沒問題 那就該照合約走 這就像申請電話 合約也會寫明那些事不能做 做了會有罰款或斷話等 只要不牴觸法律就可以

2025-09-23 15:39
只是個過程 wrote:
你講對了, 抽菸屬於...(恕刪)


但其實還是可以寫在合約內,而且公證是會過得= =
這並不是一個不合理的合約內容...

另外,私領域也不是萬能好嗎?
並不是一句私領域所以可以拒絕一切
所以因為私領域我可以在屋內種植大麻?怎可能....

而是因為私領域讓你取證較為困難,但也不是說無法取證或者不能取證...
jiahsien wrote:

但其實還是可以寫在合約內,而且公證是會過得= =
這並不是一個不合理的合約內容...


抽菸屬於人身自由的一部分, 也是合法的行為, 政府甚至還靠菸酒收稅.

只要不是在禁止的公共場合, 不會被禁止.

私領域你愛怎麼抽菸, 法律管不了. 只能道德勸說.

很多人在自己的房子裡抽菸, 有哪一個被鄰居或管委會告去法院, 被抓去判刑或賠償的?

真的要無限上綱, 人身自由屬於憲法保障的一部分.

真要吵到法院, 那就是合約牴觸憲法.

不吵到法院去, 租客根本不必鳥.
無聊MIS

有喔 還真有在家裡抽煙 煙漂到隔壁被告罰款喔

2025-09-23 15:41
只是個過程 wrote:
抽菸屬於人身自由的一...(恕刪)


唐姓女子向吳姓房東承租套房,吳男訂下生活公約,若房客在房內抽菸,便須提前終止租約,並賠償2個月租金。唐女在房內吞雲吐霧,刺鼻菸味影響其他房客,吳男得知後,要求唐女解約賠錢。法官認為,雙分契約合意成立,判唐女賠錢。
唐女去年2月起向吳男租屋10個月,吳男事先要求禁菸,若有違規者,除解除租約,也必須賠償2個月1萬2000元的違約金;但唐女承租後1個月餘,便在房內吞雲吐霧,刺鼻菸味嚴重影響其他房客,吳男只好要求唐女解約、走人。
唐女搬走後,吳男也將房間出租給他人,並提高1000元租金,但迄今唐女仍未履行賠償,吳男才提告。法官認為,雙方契約為合意成立,但吳男事後提高租金,判唐女賠償1萬元,全案可上訴。

房客抽菸 房東解約索賠勝訴 ( 中時電子報 )

人身自由也不是無限上綱,又不是叫你這輩子都不能抽菸?
而是叫你不能在屋內抽菸
搞清楚狀況吧

講難聽點,所謂的自由都是會被其他東西所規範,除非你合約非常不合理
例如須賠償20個月租金等等,或者租金才1萬要賠償10萬啥小之類
否則這種只是單純雙方合約,如果雙方同意,那內容合法合理合情,就算是屋內禁止抽菸也是可以被規範。

還有阿,你在屋內抽菸沒問題啊,但你煙飄到戶外就有多被玩、操弄了。

女躲陽台一天抽16根菸 鄰居忍14年蒐證告贏了

鄰居在陽台1小時抽4支菸,二手菸味飄樓上...他「靠2物」蒐證告贏了:你一直抽就一直罰

套一句話,你要抽菸是你的自由,但你的菸飄到我這邊影響到我,那你的自由不再是自由
nd1
nd1

"[拇指向上]" 超級認同這句話 , 抽菸爽是你..為什麼要把你所製造的二手菸飄到其他不屬於你的地方,讓其他不抽菸的人難受?? 有辦法就吸進去不要吐出來阿..

2025-09-23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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