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
OK啊你先找出你能主...(恕刪)
法律沒這種條文,怎了?我是跟你講法律嗎?
憲法第 15 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對方講 民主就是多數決,我講那段的意思是,私人財產 不允許個人或群體決定如何使用,如果你不認同?我講的那段你就得接受
odie0315 wrote:
我可以選擇不同意 然...(恕刪)
simonni wrote:
我要證明 民主就是多數決 但不含私人財產,否則你就得接受 我說你銀行裡的錢是我的,我找幾個人表決一下,大家表決通過後,我把你銀行裡的錢拿出來與參與者均分
法律不能違反憲法,我講的是憲法,阿你跟我扯法律,雞同鴨講嗎?
odie0315 wrote:
simonni wrote...(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