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led wrote:
很多人的人生的目標,不是開店、開公司當老闆為目標,是買屋當房東收租。
如果把租屋法定得嚴格,讓法律偏向租戶,讓房東官司贏得少,輸得多,確實的保障租戶權益,限制租金漲幅,就能比較符合居住正義的定義,當房東如果這麼麻煩,還有多少人想買屋出租當房東,歐美即是如此。
沒錯!完全正確。我來這個版那麼久了,我也是這樣在教年輕人。

【社會在走,行情要有】。平常租垃圾房蝸居沒關係,但車子一定要靚車。

所以買不起就別買了,用租的就好,早就說過了要按照食、衣、住、行的優先順序!

第一要先吃大餐,第二買潮牌衣服穿,第三才是房子,因為餓死會比窮死快,很多人窮一輩
子也不會死,但是餓個幾天大概就頭昏眼花不行了,所以吃大餐肯定要排第一,而且沒有房
子走在路上又沒人知道,但是沒穿衣服你敢走在路上嗎?因此買潮牌衣服穿要排第二,所以
韭菜族要邁向【一人飽,全家飽】的新境界,醬人生才會多采多姿!明白?!



至於【行】就排最後,只要靚車可以動就好了,所以是【全貸C300,加油加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