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pix~鋼 wrote:
我老家有一筆土地,就...(恕刪)
建物所在土地自己以所有權嗎?
如果有,侵占告不成,如果沒有告侵占剛剛好,要拆屋還地,甚至返還不當得利.
如果是持分的,而且持分不足1/2,建商可以申請強制分割,
分割後土地不一定會在自己的建物上,到時候,也是拆屋還地....
omniyeh wrote:
你寫的不清不楚。看起...(恕刪)
Finepix~鋼 wrote:
土地共有,但是我家分到的是臨路的,地上也有房子
但是我們家是大戶,所以一塊地假設3分
一共有幾十個人分,當初很早甚至民國初年
就自行劃分土地蓋自己的房子
這樣懂?
但是當初都沒有什麼白紙黑字
所以劃分就由地上物去標定這一塊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