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沒溝通清楚吧,樓主是想賣,但價格太低而以,如果有授權親人處理,沒說要賣多少,當然是交由自由市場開價~~若真的契約已成立,要嘛就跟親人撕破臉,老死不相往來,堅持不賣~~要嘛給親人面子,賠一賠違約金,下一標開賣,再疊上去就好了~~依目前台灣的不動產,應該是可以啦 ~~
成屋買賣契約書都要所有權人親簽用印你是所有權人,你在簽名前不可能沒看契約內容及買賣價款想必應該是簽完了,事後才自己查訪價或其他親友告知,發現賣太便宜然後就又不想賣了既然已簽完合約,不想賣就一定依契約違約規定賠款了
yoyo53421 wrote:親人要賣掉我的房產,已經簽約,但我不想賣親人用低於市價行情跟投資客簽約賣屋,但我是房屋所有權人,我不想賣,我也從來沒有經手和仲介或買家談過,這樣會不會有違約的問題? 樓主十有八九是只簽名不管事,等事情已成定局才想反悔...既然如此在乎,當時為何不積極參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