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仲科技 wrote:
房屋租賃契約與違建,在法律上是屬於二者不同法律事件,因果關係也彼此不存在。
世界上,就是有這些敗類,簽定契約不(或無法)履行,才會找一堆理由,一輩子窮苦是必然,能占便宜多少?人生不長,苦日子卻會很久!
租賃不合法、不該存在的物件給他人,這契約還會有效力嗎?
這世上的敗類多數是,就像那些違建蓋久了,就真以為自己合法了,你…是否也有類似情形,所以才會努力想護航?
shinnrenn wrote:
違建不能租別人收租金是真的嗎?真是來01長知識!
leo930806 wrote:
不知道從何吐槽起 ,
先不說你頂家違規的問題 ,
你為啥覺得 , 只要有告知就可以提前解約趕人啊 ??
有誠意一點的話就拿出錢擺平 , 請對方提前走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