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一坪換一坪,聽起來只是口號。 細節卻沒有出來,住戶與建商之間的利益平衡。比如有經濟弱勢者是否可以遷移到郊外,相信重蓋後,每坪單價會增加,但具有經濟實力者,注重環境品質,社區管理者,會願意入住嗎? 如果遇到惡鄰居,或沒有公德心者,相信沒有人會接受?
有的公寓位於市場內,一樓都是賣場,殺魚,賣生鮮海產等,公寓騎樓底下都是攤販,馬路是攤販,蓋大樓後,這些店面仍然是維持原樣嗎? 如果不是,這些傳統市場如果遷移,問題處理得了嗎?
沒有法源依據,其實政府都只能用道德規勸,否則無法真正實施,都更喊了幾十年下來,為何效率如此低?
都更的問題,問題大都會在經濟弱勢者,沒有能力在購屋,或是承受後續重建費用,管理費?
甚至有的建案地段好,交通便利, 捨得搬遷嗎?
老者對這些建案居住只少有的已經超過30年,有感情,有回憶,要換環境,換鄰居,重新適應,真的同意嗎?
如何規勸?
對於經濟弱勢在都更期間的安身費誰支付?對其他人公平嗎?建商會全額支付嗎? 完全沒有法源。
公寓有的位於巷弄,容積獎勵後,大樓興起,馬路不夠使用,是否有法源可以在都更,計算將來入駐人口總數,車輛,拓寬馬路,這時有的巷道要納入建案土地使用,法源呢? 商住混合適合嗎?
早期的建案,在都市建設中是完全沒有詳細的都市規劃,要都更,零星地,蟑螂者,釘子戶,隨意提高價格,有法源嗎?
喊口號都簡單,但真正落實卻很難。因為法源是依據,不勞而獲者太多了,甚至坐地起價。最後炒房,房價炒到年輕人買不起,另一個角度,都更有意義嗎? 建商也會考慮到銷售量。
60年後,這些大樓又變成老舊,問題還是會出現在60年後,畢竟水泥,管線,設備都是有年限。
是否考慮徵收,土地產權歸政府,房屋歸民眾,擁有居住權70年。
建築物年限到70年,政府統一收回,重蓋。屋齡越久,價格越便宜的思考方向?
建商認為的「一坪換一坪」,跟屋主認為的「一坪換一坪」永遠是不同的兩種算法(而且這種時候有時還不一定是建商想楷油,而是建築標準隨時代改變之後產生的資訊落差)
所以不管怎樣都一定有人談不攏
.......頂樓加蓋算不算,一樓店面是否換一樓店面,公設比怎麼算,土地持分又怎麼算,自負額怎麼算........總之一定有人不滿(或者實在無力進行......說真的,很多老房子的屋主之所以會是住老房子,就是因為經濟上實在是無力搬遷)
在60年後,這些看起來高樓臨立的水泥,少子化後,將來都成為破舊的空城。
因為房子外觀舊了,許多的設備也舊了,沒有人要。
因為人事成本增加,管理費增加,要住舊房,沒有人要。
因為維護成本增加,管理費不足,沒有人要。
因為水泥使用壽命到達,大樓是否禁得起未來的地震,成為危樓,風險增高。
辛苦的繳完房貸都已經是60歲,還要面對將來高齡帶來的醫療費用,退休準備,哪有能力再負擔後續的更新費用,且40年後的通膨,錢幣貶值,真不敢想像,現在的年輕人還敢用雙貸,貸到8成?
台灣的高房價與低薪大環境,對普通一般的年輕人而言,如果沒有後台,真的是一條不歸路,當然父母也會被掏空,一起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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