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
政府加稅
房東加租
實現公平與正義
你要了解
台灣除了郊區
市區最不缺的就是房客
你當那麼多人前仆後繼往市區擠
每個人都有自已的房子住嗎??
大家都前仆後繼的往市區擠,這個趨勢,真得無解......................
更正確的說,不是"交易稅",而是"交易利得稅"。
也就是"土地增值稅"。
這麼說吧!
你買房子,原則上,持有一年,房子就要開始折價,
哪有20年前的房子比今年蓋的房子貴的道理?
房價會上漲,是因為土地的價值上漲,而不是房屋建物材料價值的上漲。
而土地價值的上漲,來自於公共投資,讓居住環境的開發價值變高。
這個既然是公共投資的結果,而非某個個人努力的結果,那麼這筆漲價,照理就應該歸公。
因此土地增值稅,應該調整到70%、甚至80%,按照持有時間級距來設定,
意思是:你持有一個房地產20年,這個地方的增值超過1倍,
這裡面,可能有你的貢獻,比方你在這邊開了一家、經營很好的餐廳,帶動周邊餐飲業的發展。
因此,對於這種價值的成長,你應該獲得一些貢獻,加上長時間持有,物價、生活水平的提升等等,土地增值稅可能只需要繳交40%。
但如果你買了房子,2年內房價漲40%,這40%的成長,關持有者啥事?
除了像是炒作一樣墊高價格,並沒有甚麼貢獻,因此2年內的土地交易增值稅,
應該按照交易實價去課徵80%的利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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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持有稅,在國外,這叫做council tax,簡單的來講,
縣市政府平常維修馬路、通水溝、清垃圾等等的地方稅,以持有稅來課徵,
這是合理的。
讓地方政府從增值稅的快感中脫離、讓增值稅回歸中央,然後以統籌方式分配到地方,
中央就會視哪個地方的發展需要,去投資基礎建設。
比方,這幾年中央扔了很多錢給高雄,就只是一種政治思維,
而不是整體發展平衡的思維,就跟幾十年前扔錢給台北市一樣。
這也沒有甚麼錯,但,如果我們希望中央政府更高效一點,
應該讓土地增值稅回歸國有,然後公共建設投資再由中央去拿著土增稅來回補地方。
中央做對了區域發展的投資,公共建設才會有較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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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持有稅也能有效控制將房地產作為"投資標的"的工具,
可是效果有限,一戶200平方公尺、60坪的房子,單價50萬,總價3000萬,一年2萬塊的持有稅,
跟3年投資獲利30%比起來,6萬塊的持有稅,能抑制投資客不斷的買房做為投資標的嗎?
顯然不行,雖然持有稅也是公平的一環,但對於抑制房價飆漲、不正常成長,是沒有太大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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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道理,誰都懂,
但,沒有哪個政治人物在選舉時敢提、選後敢執行,
因為大量民眾都是既得利益者,這個改革,只要有選舉,
為了選票,沒有人會處理。除非選民自己自發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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