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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正義就是多繳持有稅

自己沒本事就要人家多繳稅.....

政府最愛你這種唯恐天下不亂的魯蛇~~
ruruing168 wrote:
再學澳洲,空屋未出租再加1%
持有房產出租有壓力
要嘛趕緊便宜租
要嘛趕緊便宜賣

這一條最實在。空屋未出租實價課稅就好了。
假租約一律刑法處理。
台灣的房屋稅超級低,不過,沒有政黨敢冒失去選票的風險。上次年金改革,民進黨受傷慘重。
黑羽斷翼 wrote:
政府加稅

房東加租

實現公平與正義

你要了解

台灣除了郊區

市區最不缺的就是房客

你當那麼多人前仆後繼往市區擠

每個人都有自已的房子住嗎??



大家都前仆後繼的往市區擠,這個趨勢,真得無解......................
我贊成增加課稅,但不是持有稅,而是交易稅。

更正確的說,不是"交易稅",而是"交易利得稅"。

也就是"土地增值稅"。

這麼說吧!

你買房子,原則上,持有一年,房子就要開始折價,

哪有20年前的房子比今年蓋的房子貴的道理?

房價會上漲,是因為土地的價值上漲,而不是房屋建物材料價值的上漲。

而土地價值的上漲,來自於公共投資,讓居住環境的開發價值變高。

這個既然是公共投資的結果,而非某個個人努力的結果,那麼這筆漲價,照理就應該歸公。

因此土地增值稅,應該調整到70%、甚至80%,按照持有時間級距來設定,

意思是:你持有一個房地產20年,這個地方的增值超過1倍,

這裡面,可能有你的貢獻,比方你在這邊開了一家、經營很好的餐廳,帶動周邊餐飲業的發展。

因此,對於這種價值的成長,你應該獲得一些貢獻,加上長時間持有,物價、生活水平的提升等等,土地增值稅可能只需要繳交40%。

但如果你買了房子,2年內房價漲40%,這40%的成長,關持有者啥事?

除了像是炒作一樣墊高價格,並沒有甚麼貢獻,因此2年內的土地交易增值稅,

應該按照交易實價去課徵80%的利差。

---

至於持有稅,在國外,這叫做council tax,簡單的來講,
縣市政府平常維修馬路、通水溝、清垃圾等等的地方稅,以持有稅來課徵,
這是合理的。

讓地方政府從增值稅的快感中脫離、讓增值稅回歸中央,然後以統籌方式分配到地方,
中央就會視哪個地方的發展需要,去投資基礎建設。

比方,這幾年中央扔了很多錢給高雄,就只是一種政治思維,
而不是整體發展平衡的思維,就跟幾十年前扔錢給台北市一樣。
這也沒有甚麼錯,但,如果我們希望中央政府更高效一點,
應該讓土地增值稅回歸國有,然後公共建設投資再由中央去拿著土增稅來回補地方。

中央做對了區域發展的投資,公共建設才會有較大的效益。

===

當然,持有稅也能有效控制將房地產作為"投資標的"的工具,
可是效果有限,一戶200平方公尺、60坪的房子,單價50萬,總價3000萬,一年2萬塊的持有稅,
跟3年投資獲利30%比起來,6萬塊的持有稅,能抑制投資客不斷的買房做為投資標的嗎?
顯然不行,雖然持有稅也是公平的一環,但對於抑制房價飆漲、不正常成長,是沒有太大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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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道理,誰都懂,

但,沒有哪個政治人物在選舉時敢提、選後敢執行,
因為大量民眾都是既得利益者,這個改革,只要有選舉,
為了選票,沒有人會處理。除非選民自己自發性的支持。
很多人將少子化無子化的原因歸咎高房價
根本是未生牽拖厝邊~完全沒有根據的無稽之談
因為照這個理論的話
那房價超低的偏遠鄉下~應該是多子多孫才對~但實際上並沒有
少子化無子化的原因~就只是社會演進~女人不想做愛生小孩而已
所以居住正義是拉高有房的門檻?
而不是讓更多人買得起房?
我是不知道這樣對不對,
但跟目前的政策背道而馳。
tdbigman wrote:
我贊成增加課稅,但不...(恕刪)


漲價如果歸公的話
那根本沒人想要賣
交易量萎縮到零
地方政府沒有稅收
那更慘!


piziyen
記得以前台北東區店面的新聞嗎? 房東寧可空屋1~2年也不肯降價. 你確定有睡公園1~2年的底氣和房東撐嗎?

台北住房租金一律5萬起跳

你覺得這種事會發生

發生之前
政府會先跨台的
yeskia01 wrote:
移工都知道要買房當房東了




移工無法在台灣買房.

不然你家推輪椅的看護買房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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