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25 wrote:
分享一下你的經驗(恕刪)
以20年期借500萬,利率2%,寬限期3年(36期) 來舉例 (即用剩下的17年來本息攤還)
頭36個月只付利息8333元
本金500萬一毛都沒有減少
在第37期時(第4年的第一個月)要付出29,052元
其中利息仍是8333元, 還掉了本金20179元
第38期時一樣付29,052元
但是利息只需付8299元(因為本金剩下500萬-20179 = 4,979,281元), 本金還了20,753,比上個月多一點點
第39期一樣付29,052....
如此歲月靜好的到了最後一期, 還是付29,052元
但是裡頭只有48元是利息,其他都是本金,然後就還完了
如果在第37期,付完了應付本息的29,052之後,再直接還200萬本金
第38期的本息攤還馬上變成17,383元
其中4965元是利息, 本金是12,417元
之後的每期都是17,383元
在任何時點提前還部份本金
下一期的本息攤還金額都會重算
約莫是"因還本金而減少的利息支出x2" = "下一期減少的本息攤還金額"
但是期數完全不會縮短
也就是還的快還的多的話,你最後的月付可能只是五百,一千的金額
在這過程中,即使只提前還本一塊錢, 都有因一塊錢而減少的下期本息攤還
(十幾二十年下來, 可以微微的省下3~4角)
我前後兩家銀行都是簽這樣的契約
寬限期長短,利率計算方式什麼的差異就先不說了
那你的固定金額契約是如何呢?
kawli wrote:
以20年期借500萬...(恕刪)
我就是想用這樣的方式。
固定金額契約這是什麼意思?
20年期它是沒辦法縮短的嗎?
比如我已經還到只剩下30萬了,時間還有10年期,我不能一次還掉30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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