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va01 wrote:有二間三合院。都沒去住。從我爸到我。每年都要繳稅。 到我就要繳3000多了看權狀都是1/5 的權利。現在住的都不是認識的親戚。隔很多層了。我又不能不繳稅。 會罰款。不認識的親戚可以一直住爽。不用繳稅。該如何處理啊。 都40多年了。 唉。 分割收租金不然就吞了吧
鄉下地方很多都這樣我老家那邊也是,三合院的其中一邊是我們的結果都是別人在用,稅金我們在繳不過我們這邊比你們複雜得多,一塊土地上住了二三十戶經過幾代後年輕人都不回來住了然後還在住的長輩明明持分一點點,結果佔了一大片地使用最後走法院辦分割,一人一塊最公平很多地政士專門在收購這種土地假設兩萬買入,分割完畢後十萬賣出因為他們懂怎麼玩,你可以去請教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