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1015 wrote:
2760是屋主購買價...(恕刪)
房地合一稅的計算應該是可以扣除成本(含仲介費用)的,所以只要仲介成本不逾交易價格的3%都是可以扣抵的。
換言之,屋主是有賺的,計算屋主應稅所得而未扣除成本,這種計算式不太對。
除此之外,也因為房地合一稅有此規定,現在仲介費用要拿到交易價格的3%,除非價差很大,不然很難。
計算課稅所得時,包含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等相關費用,有30萬免稅額上限,未能相關費用證明文件,可按成交價3%計算。不過,預售屋換約部分則不適用,新規改以「已付款項加上獲利的3%」作為成本。例如過去預售買價1000萬,換約出售1030萬,因有30萬免稅額,等於獲利30萬不用扣稅直接入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