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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房仲是否違法的問題

john010021 wrote:
二手屋買賣,都簽約成交了

一般都是現況交屋或是載明問題於合約上

這空窗期的水電費+管理費等費用誰付,合約有寫入嗎?

前屋主認為自己是屋主

新屋主認為自己是屋主

過戶期間約1個月吧?

前屋主因為新屋主忘記關燈產生的損失就要求無法保固及減免仲介費

應該是非常耗電的燈具才會讓前屋主那麼介意

如果前屋主心理有陰影過不去

可以要求取消交易,自付損失

可以告新屋主要求損害賠償

可以告仲介管理不當要求損害賠償

給仲介賣房好多問題,還是自己賣吧,自己跑過戶


如果合約書中沒有特別的去寫明

那水電費和管理費是前屋主的事

和新屋主無關..這部份應該已經是約定俗成的情況了

在交屋的那一天..屋主需要結清這一天之前的所有費用

什麼地價稅..房屋稅..瓦斯費有的沒的鬼..都是前屋主的事

只要在交屋前都是前屋主的事



旦以原PO這情況來看

如果是需要付管理費的地方

新屋主不看房就不用付管理費嗎??

所以不管新屋主去不去都不會造成管理費上的任何損失

該付的就是該付..看了又不會多付..損失了什麼??



而水電費..說不定沒住人連基本費都沒超過..

基本費本來就是前屋主該結清的費用

所以真的超過了基本費..才會有損害賠償上的問題

多用了1度還2度電..我想原PO只要提出證明

看2元還5元..新屋主都不會拒付才對吧




所以原PO到底損失了什麼??

已經成交的房子人家在去看幾眼

原PO自認自己損失慘重

還要主張房屋無法保固及減免仲介費

我真的很好奇

憑什麼

房子的保固本來就是前屋主的責任..法律上明定的..不想保固麻煩合約上寫明排除

而仲介費是因為房子成交而產生..其不是屋主想不付就不付的

有損害賠償的問題是照損害的部份去求償

而不是漫天開價的要求東要求西..要求一堆不相干的賠償

所以我真的很好奇..

原PO憑什麼認為他有權去要求這些什麼房屋無法保固及減免仲介費的賠償??

憑什麼??

就憑他是前屋主??

他有房要賣??

有房的最大??



回一下留言..這有舉證的問題

1.損失多少錢??

如果最後連基本費都沒超過??

2.誰沒關..

前屋主..新屋主..仲介..

誰想告..誰舉證..


假設真的都有了..能舉證是新屋主的關係沒關..

而電費也真的因為新屋主沒關而超過基本度數(或是明顯比上一期高)

像我說的..超過一度給個2-3元..看幾度付幾元..一般零錢大多就打死了吧

台電的收費就是這樣..不是原PO想要多少就多少


損害賠償是就損害的部份去要求賠償..而不是想要多少就多少
john010021

可能是新屋主忘了關掉"每小時要價不斐電費"的燈具,才會讓舊屋主 耿耿於懷,可能有些豪宅的燈具每天要幾十萬的電費吧? 怕被吉的網友留言 看看就好

2023-06-13 11:57
康精 wrote:


依刑法第306條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你知道無故的意思嗎??

新屋主的行為能達成無故這個條件??

這不是什麼神話故事好嗎??
Juloser wrote:
各位前輩們好小弟是賣...(恕刪)


法律問題請去找律師或法扶
千萬不要在網路上問
仲介應該跟你有簽合約吧!合約拿出來,看看仲介的行為有沒有違約,比你在這裡問大神省事的多。
應該蠻難請求賠償的
可以問問看法律專業是否還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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