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違約調解函不回,調解會未出現消保官說會依法公告,(但加盟店,公告公司名也是某某私人公司,並非知名房仲名稱,沒用吧)消保官說解約無實際損失,合約無房仲違約罰則,消費者寄存証信給黑心仲介方即可,然後等等等…,看房仲要不要主動提告上法院,這案應該不了了之(但追訴期15年)消費者真弱勢有其它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