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_Sung wrote:就是預防投資客炒作,...(恕刪) HK_Sung大講的非常清楚了,就是不給炒作,這二年就是這樣漲上去的,預售屋漲中古屋也會連帶一起漲,對自住客沒差,影響的就是短期投資客,這二年炒房也夠賺了,是該結束這場鬧劇了。
davidstrong wrote:預售屋還在建商手上,所以修法後建商依然可以主動跟投資客解約再轉售他人,沒有違憲之虞。跟「贈品不得轉售」、「器官體液不得轉售」、「蘋果特斯拉訂單不得轉售」一樣不會違憲。 不要將預售屋妖魔化,買預售屋的人,不等於投資客。更多的是財力不夠的年輕人,為了降低繳款壓力,選擇預售屋。當他失業想賣房子,政府說你只能跟建商解約,並賠房價的15%,有沒有侵犯人民處置財產的自由?
nick680828 wrote:投資客玩的是槓桿, 是金流, 他們要的是一直不斷的炒作, 流動,而不是一次性要賺到暴.貧窮會限制我們的想像, 懂的人玩的都是我們看不懂的套路跟手法 有看過一次買50戶以上大咖級的連建商辦抽獎造勢活動最大獎幾乎都被他們掃光光...
STE25 wrote:不要將預售屋妖魔化,...(恕刪) 明明就有一條排除在外的…你真的有去了解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第一項「限制換約轉售」,子法將納入可排除在外的特殊寬容情形。民眾購屋後,若出現這四種情形將可排除在外,分別為買房簽約後受到強制執行、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因病需療養、重大變故無力償還。話說財力不夠,還要解約只能說活該,買房子的合約書都沒在看嗎?
timy312 wrote:預售屋轉約跟成屋轉賣一樣都有房地合一稅不是嗎?政府做莊都可以賺爽爽,不懂有什麼好禁止......還是說其中有什麼不能說的秘密? 因為預售屋都是買空賣空阿 買成屋就不一樣了 必須100%足額 不然買不了預售屋簽約...開工...結構...款項都超級少 用買成屋的一點點成本就可以買了你也可以賣掉你自己的房屋 然後同時下單多案場多預售屋親自操作一次看看不就知道其中有什麼不能說的秘密了? 預售屋都是買空賣空的特性讓它變成商品 淪為炒作 帶頭漲價你提到稅? 關稅甚麼事? 就算你訂它稅率95% 它還是賺阿 因為是買空賣空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