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derone wrote:請問各位,約10幾年...(恕刪) 法理不外乎人情,法院為了替債務人保留顏面,會刻意貼在不顯眼之處,查封程序一定會依法執行,法院的公務員很重視法律程序的,建議樓主不要糾結在執行程序,還是先想辦法解決債務為要
基本上土地在查封時發現上面有房子會對該房子進行調查是否為登記土地所有人,是就一起查封拍賣,像這種未登記的房子來源可能起源於你爺爺奶奶舊有的未登記房子,然後可能你爸爸把房子又改建了,而且沒在你爺爺奶奶去世後去辦理繼承,又或只是你爸爸根本完全新違建,但是銀行可以給借錢應該就是當初資料上房子可證明是你爸爸的,不然就是事後討債時追出這是你爸爸可繼承財產所以查封查封當下會有法院人員,當地警察,當地地政人員,鎖匠,債權人,債務人不在就開鎖進去,早就有行文應出席人員跟債權及債務人了總之你家三代人先後持有土地時間跟借貸發生時間會讓事情有不同出入情況,但10多年前的拍賣只能說債權人很離譜沒有連房子一起封(如果當時土地跟房子都是你爸爸的),還是當時土地就不是你爸爸名下(爺爺跟奶奶分別登記土地與房子,這在鄉下很常見),所以銀行還是只能拍賣土地,而也只有你這種自家人會去買回(繼續土地跟房子不同人名字),然後現在換成用房子去借錢出問題(因為你爸爸繼承到房子或應繼承到房子未辦理繼承)
pore6588 wrote:一切合理合法。有空網...(恕刪) 您說的對~可是網路上都有一臉認真講幹話的了在我無法查核真實情況前我也是合理懷疑畢竟我也沒收到通知,我哪知道他們是誰所以才有這篇文出現讓大家笑啊
leaderone wrote:我們本來一直就都有共識,最糟的情況就算被封被法拍到時看誰倒楣買就叫他拆屋還地(聽說這個好像比較少人會碰 前面已經有懂的跟你說了這種狀況最簡單的就是你去拍回來,這種案子沒有什麽人要跟你搶,你可以從容不迫的去標,合理合法對你最有利,老實跟你說,你這個案子不會太複雜,問律師不如問代書,花點小錢代書會幫你處理的妥妥的,買回來後以後房子土地跟你老杯就毫無瓜葛,以後要怎麼處分就完全由你自己決定。和銀行協商不是一條好路,因為債務還完後,房子還是你老杯的,改天他在外面闖禍你又會遇到同樣的狀況。至於打算"看誰倒楣買","拆屋還地" 這種想法勸你不要有,牛鬼蛇神你不一定鬥的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