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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房子有人會要租嗎

2-7樓找一間租下來自用或轉租,拷貝磁扣,用合法掩護非法,這樣夠清楚了吧!
blue2406
blue2406 樓主

👍👍👍👍👍👍👍我倒是沒想到,我只想要買那理的套房,但沒有機會

2022-09-09 13:46
blue2406 wrote:
原始建物圖就含八樓頂樓加蓋,只是沒有做保存登記


何謂"原始建物圖"?
一般的"原始"應該是申請使用執照的建物成果圖或竣工圖,而這種圖裡建築怎麼可能"沒有做保存登記"?

反之,不是成果或竣工圖裡的,就是"違建",剩下的只是即報即拆跟緩拆的分別。
至於"使用權",就看是怎麼取得的了;如果是租賃,就是中止租約,並向房東求取損害賠償,如果是買賣,就像法拍公告中對違建的備註:"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自負被拆除之危險,不得異議。"
所以,跟管委會好好溝通吧!不然,魚必死但網不一定破,管委會絕對讓你無法用,你頂多檢舉拆違建,但你又不是大樓的"個別所有權人",有什麼身分主張利害關係呢?
陳大飛飛飛飛

挺好奇你買多少的@@!投資用的嗎~

2022-09-09 17:00
blue2406
blue2406 樓主

[微笑]

2022-09-09 17:08
唯一速解:租給7樓~~
blue2406 wrote:
應該算是1,但原始建物圖就含八樓頂樓加蓋,只是沒有做保存登記,10年前被管委會告要回,但因為是第一手住戶法院判使用權給我們。


所以..你有發現你的問題嗎

如果他真的出現在原始建物圖上

那他可能是程序違建

屬於未登記的合法建物

只要按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補辦登記與程序

一樣可取得房屋所有權狀

那你依法可以辦法補登才對

把這房子的合法的所有權拿到手

何必去和管委會吵什麼通行權
blue2406
blue2406 樓主

不知道誒這要去哪裡問啊

2022-09-09 17:10
blue2406
blue2406 樓主

[^++^]

2022-09-09 17:30
blue2406 wrote:
樓下是唯一出入口,不(恕刪)


去找複製磁扣的

打電話叫警察陪你去
究竟
blue2406 wrote:
大概知道狀況謝謝各位(恕刪)

看了樓下的回文大概知道幾點
八樓
没電梯(原來是不給用)
管理會不給磁扣
覺得這種很大機會是違建吧
找個有力的去報建管處
沒多久就拆掉沒事了
不是買的,這50年老大樓,是以前阿公建設公司自蓋的,當時起照在頂樓蓋一個房子讓後輩住,但沒有做保存登記,到後來打官司會贏也是因為住了30年間連區權會都開過,所以法官認定我們有分管契約


以年限看,這是屬於民國83年前的"既存頂加違建",目前屬於"列冊管理",但如果被以"有嚴重公安疑慮"存在為由,還是可以被報拆的。
由於你們不是大樓住戶,所以你們也完全沒有大樓天台的所有權持分,而頂加違建不可能"程序合法",也無法"時效既存合法",如果跟管委會協商不成,管委會甚至可以主張你們是侵占,主張拆屋還"地",並請求不當得利的賠償的。
台灣經阿扁為兒子開窄門後,律師供過於求,所以,諮詢可以,是否要走訴訟,則要三思,因台灣的律師,不是勝訴才收費,所以大部分的律師態度是鼓勵興訟,打越多賺越多。
建議以"向大樓租天台"使用你們的頂加來跟管委會談,讓管委會或得租金收入的雙贏模式進行,會比較好。
blue2406
blue2406 樓主

[微笑]

2022-09-09 19:30
lichujen

訴訟法有所謂"一事不再理"的規定,不過如果名目,理由證據不同,是可再提訟的。

2022-09-09 21:31
blue2406 wrote:


樓主
(管委會甚至可以主張你們是侵占,主張拆屋還"地",並請求不當得利的賠償的。)他們主張過了,且上訴到高等都被駁回,這樣還可以再主張一次嗎?


建議你去找熟這方面的律師或是土地代書

把房子弄合法會比你在這爭通行權來的直接
lichujen

頂加違建可以"弄合法"?

2022-09-09 22:20
我猜樓主因為沒有產權所以也沒交管理費,電梯汰換時裝了磁扣就沒給用了.
以前可以免費享受的權利被剝奪了,覺得不平衡.

八樓沒電梯除了蜘蛛人和飛天小女警外沒有人會租的.自己也不可能用.
可以算算損失的租金,如果管委會願意讓你照坪數付管理費不追朔就讓你用電梯,
且租金扣管理費還有賺頭,建議就接受了吧,大樓換電梯都百萬起跳,頂樓是最大受益者,
若只要和別的住戶交一樣的錢就能用電梯其實是賺到了.並不是讓管委會得逞,
而是管委會網開一面.這樣想才不會跟錢過不去.若為了一口氣寧願放棄租金也不交管理費,
還要忍受其他住戶的敵視,那才真是得不償失.

以上都是猜測.
lichujen wrote:


頂加違建可以"弄合法"?



這件事有二個問題

1.原PO自稱他是原始建物圖就含八樓頂樓加蓋,只是沒有做保存登記

就像大大你22樓回的

一般的"原始"應該是申請使用執照的建物成果圖或竣工圖,而這種圖裡建築怎麼可能"沒有做保存登記"?

理論上..很難出現這個可能性沒錯..

那這東西是不是真的像我回的是程序違建..

還是他就像你認為的..他是單純違建

說真的..沒判法判斷..畢竟我不是當事人..很多東西看不到



不過問題在於2...如果他是真正的違建??

那他為什麼拆不掉??

2.這是樓主說的

(管委會甚至可以主張你們是侵占,主張拆屋還"地",並請求不當得利的賠償的。)他們主張過了,且上訴到高等都被駁回,這樣還可以再主張一次嗎?

一般違建就算因為時效而沒辦法告拆..那不當得利的賠償也會被判決才對

每年的地租多少..法院大多會加減作判決..

那這件案件..為什麼會主張拆屋還"地",並請求不當得利的賠償的訴訟

都到了最高法院了..原PO還能勝訴??

還能不用拆地不用付不當得利的賠償

原因是什麼??



我沒看過判決..原因不知道

旦勝訴一定有原因

而已這房子拆不掉也一定有原因

是不是程序違建或是什麼理由而讓他的房子立在那

說真的..除了當事人沒人知道為什麼

這要原PO自己去找熟這方面的人去問

畢竟他也什麼都沒貼上來

要就把原始建物圖和判決都貼上來

不然大家只是在瞎子摸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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