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k wrote:
小弟六月與家妹合資買(恕刪)
這個不管怎樣都很難算
若是投資性質最好就當成純投資
雙方不管什麼都出一半
未來漲價換現金最好就是賣掉,所有成本扣除後再分錢一人一半
對你妹最有保障的方式一定要共同持有
沒有共同持有算是你坑了你妹了,她吃虧
以後有狀況變成要打官司,老死不相往來
如果硬是要一塊出
最好的方式就是一定要"共同持有一人一半"
任何支出,現金,房貸支出,包括修繕都要"一人出一半"不用去想什麼利息,反正都一人一半了
最後任一方想買下另一半的話
一塊找2-3家鑑價公司,評估當時的市價(再算這2-3間估的平均值)
如果房子要買賣當時的市值3000萬的話
要買的那一方就再拿1500萬出來就可以過戶了
1500萬現金也好,貸款也好,都是買方的事
不用再去想利息什麼的,當成一般買賣即可
要去借去貸,還是自有現金都是買方的事,賣方能收到1500萬就對了
這樣才能盡量做到公平
價值都由第三方公正單位估算
(最公平的方式還是賣掉,錢平分)
務必好好處理,才能避免老死不相往來...